“只要在被竊聽者身邊放置一個普普通通的充電寶,就相當於放了一個保持通話的手機。一切聲音會被傳到竊聽者的手機上,甚至被錄音,而被竊聽者對發生的這一切卻渾然不知。”

當這些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是否會產生過這樣的恐慌:我的生活被竊聽了!

充電寶竟有竊聽功能?

近日,南京警方接到羣衆舉報稱,有人銷售具有竊聽功能的充電寶,南京警方根據這一信息深入調查,摧毀了一條包括生產廠家、銷售代理在內的生產銷售定位、竊聽、偷拍設備的網絡黑色產業鏈條,抓獲犯罪嫌疑人28名,繳獲相關設備2000多個。

警方調查發現,這些設備被生產者僞裝成充電寶,可以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遠程定位、軌跡查詢、遠程錄音等,該做法已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在精確掌握3個涉案窩點後,南京警方開展統一收網行動,成功摧毀生產公司(包含工廠)1家,銷售代理公司1家,二級銷售代理2人,搗毀犯罪窩點3個,網絡平臺1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6人,刑事拘留17人,繳獲定位、竊聽設備2000餘個。該平臺存在非法竊聽音頻文件270餘萬個、單日軌跡定位文件430餘萬個。

(現場抓捕畫面)

專家:應從生產源頭堵截

GPS定位器,廣泛用於私家車的防盜和企業進行車輛管理。但是,當GPS定位器被設計成小巧易於隱蔽、能遠程聽音的時候,就讓產品變了味。

這種能夠遠程收音的GPS定位器,內部結構非常簡單:一塊物聯網芯片,還有一塊爲它供電的電池。芯片接收衛星數據,將數據傳輸至信號塔,再經信號塔將定位數據傳至服務器,使用者向服務器發送請求,就能獲取芯片的精準位置。相比一般的物聯網芯片,這塊芯片上多加了一個微型的麥克風。

目前,GPS定位器這類產品,尚未列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但在此基礎上增加麥克風收音等功能,卻沒有相關管理規定,形成監管的盲區。

而生產廠家和銷售商家,也正是利用監管盲區,在這類產品銷售推廣廣告中,或多或少地明示暗示其隱藏功能。

2015年起實施的《禁止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僞基站”設備的規定》,明確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七條也明確規定,以竊聽手段獲取的材料,不但不能作爲定案依據,行爲人很可能還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對此,專家指出,隨着科技的發展,法律應該同步跟進,對利用新技術手段實施的各類違法行爲進行規範。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在各個國家,包括中國,對個人信息都是最高位階的保護。不能靠企業自律,也不能通過個案處理,應該是一個常態化的過程,必須是線上線下結合起來,從它的生產源頭開始堵截。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