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現在給我們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隨着汽車的增加,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增加, 我國每年死於交通事故的人數已經達到10萬人, 除了買車時必須強制支付的交通保險外,很多業主也給自己和愛車投了商業保險, 但這並不意味着購買汽車保險就萬事大吉了, 如果你的車出了事故報保險的時候,請不要說這四個字, 這個時候,喫虧的人可能在笑。

第一句不能說的話, 車在停車場, 我們在生活中經常倒車或停車,不小心擦, 如果停車時有摩擦的話,申請保險時不能說車一定在停車場, 工作人員詢問後,因此拒絕賠償。

第二句話,不能說自己在車涉水狀態下再次點火, 夏天來了之後雨特別多, 如果你的車因爲大雨起了泡,請不要再點火了, 這不僅是爲了保險,也是爲了不讓自己的愛車受到二次傷害, 如果你在水中再次點火,保險公司很可能會拒絕賠償車主自己損壞的車。

第三千萬別說這車不是我的, 我們購買保險的時候,合同上的規定基本上是人對車錯了, 也就是說,只有自己的車發生事故才能得到賠償, 事故發生時,如果車主沒有駕駛,車主需要出示當場的證明並取得賠償。

第四,別說忘了自己的駕照, 如果你說了,保險公司可能會以這個理由拒絕賠償, 所以,我們必須養成平時隨身攜帶駕照的習慣, 如果發生事故忘記帶駕照的話,請給家人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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