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省人大代表建議:加快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地方條例

浙江省人大代表、溫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徐育斐向正在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加快制定《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徐育斐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是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目前防控已取得重大成果,但也暴露出公共衛生法制體系存在法律空白、短板,缺乏全覆蓋和硬約束等,公共衛生應急工作也存在物資儲備機制不健全、部門職責不清晰、防控制度機制不完善等問題。2003年,浙江省根據防控“非典”的工作經驗出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辦法》,並於2010年修訂;去年12月又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出臺《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強化了科學精準防控能力、預防能力、監測預警和應急反應能力建設,健全信息發佈制度、應急保障機制、應急物資生產機制。但政府規章的法律位階仍顯不足,需要提升到地方性法規的高度。  

在《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具體內容上,她建議抓好監測、預警報告環節,創新、強化報告制度,將“層層上報”、“逐級審批”式的報告機制變爲串連、並連結合,實現“有效預防、及時控制”,並將社區醫院、社區服務納入重大疫情監測和預警體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應急處置環節應明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一般措施,包括明確響應級別和可以採取的措施,明確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主體的具體責任;完善“應急聯動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快速高效地整合分散於各級政府部門、企業等的應急資源。同時抓好追責問責環節,體現法治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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