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商家爲了宣傳自己的品牌都會在廣告上下功夫,尤其是廣告詞分門別類。作爲消費者,最關心的還是商品的價格,如果能買到既物美又價廉的產品,相信沒有人會不願意去購買。

鬱先生一直都在上海上班,攢了一點積蓄後鬱先生打算給自己買一輛車,奈何鬱先生看重了一輛二手的奔馳車,通過一個叫“彈個車”的APP只需要26萬就能入手,之所以會選擇“彈個車”買車,最只要的是其業務中就有一條:一成首付就可以購車。正因爲如此,鬱先生支付了44300元的首付後拿到了車。

鬱先生承認,自己是在看到“彈個車”的‘一成首付’的廣告後決定買的車,但是在去年的一次逾期還款後他發現,自己通過“彈個車”不是買車而是租車,因爲籤的協議是租車協議。具體是什麼情況呢?下面小編帶大家仔細瞭解一下。

2017年,鬱先生了解到通過“彈個車”APP購車可享受一成首付的優惠政策,心動之餘鬱先生付了44300元的首付後拿到了心意的奔馳車,之後的一年多時間鬱先生一直都在按期交分期款,但是因爲一次逾期還款遇到了麻煩,他的車被“彈個車”方面拖走,不明就裏的鬱先生只好查看“彈個車”APP內的簽約合同內容,這一看才知道自己當初和“彈個車”簽訂的多酚協議中,其中第一年是租賃協議,從第二年開始纔是買車的協議,也就是說鬱先生第一年花的十幾萬不是買車的分期款而是租車款。

鬱先生,自己買車的時候瞭解到的是奔馳車的全款價是26萬,就在自己一年多的時間交了十幾萬後卻發現,合同中提到的購車款是從第二年開始計算,等於全車的購車款算下來要要近40萬,這一點讓鬱先生很詫異。大家都知道,我們貸款買車的流程都是先付首付,然後分期付款,按照合同在一定期限內還清。難道鬱先生在購車時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嗎?合同的內容鬱先生真的一點都沒關注過嗎?

把整個事件的經過仔細的梳理了一遍,鬱先生這才明白過來,自己第一年交的首付和分期費都在租這輛車,而不是真正的購買,一旦鬱先生逾期沒有交納“分期費”,“彈個車”拖走車輛也是有所依據。

隨後,鬱先生當着記者的面撥通了“彈個車”官方客服,客服人員回覆:用戶在平臺下單之後,按照合同內容,第一年爲租賃期,也就是深度試駕期,一年之後用戶可以有多種選擇。如今,鬱先生有些不安,他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拿到這輛車。工作人員告訴鬱先生,如果他還想擁有這臺車,需要將之前逾期未交納的分期款和滯納金全部交清才能正常分期購買這臺車。得到這樣的回覆,鬱先生不知如何是好。

最後,小編想說的是,鬱先生作爲買車方,因爲買車的時候沒有仔仔細細閱讀購車合同纔給自己帶來如此大的麻煩;同時,作爲服務商,不管是客服還是銷售人員,應該在與客戶溝通時明明白白的講述自己的經營方式,不要等到顧客投訴時反問:“你自己簽過字了啊!”“你自己在手機上點擊確認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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