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檢察院供圖

東方網記者劉理1月28日:男子在夜宵店內搭訕他人女友,被勸阻後反惱羞成怒,動手毆打女子男友致其受傷。記者從青浦檢察院獲悉,2021年1月22日,上海市青浦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犯罪嫌疑人陸舟等三人提起公訴。

2020年10月底的一天,陸舟接到兩名朋友來電,兩人說最近打算來上海找工作,知道老朋友陸舟也在,就約他聚一聚。幾天後,陸舟與他們約在一家夜宵店。老友相見分外高興,陸舟一口氣喝了一瓶白酒和幾瓶啤酒。

不久後,店裏顧客多了起來,老闆讓大家拼桌坐,陸舟的身邊坐了一對情侶,兩人座位很近。陸舟瞥了一眼女子,瞬間覺得驚爲天人,他搖頭晃腦地又喝了兩口酒,繼續轉頭看那女子。

那女子被看得不自在,把椅子挪開了一些。可陸舟酒勁上來了,看到女子挪得離自己遠了,恬笑着搭起訕來:“美女,多大了?哪裏人呀?”女子名叫劉嬌,當天是和男友楊自春來喫飯的,見對方還與自己搭訕,劉嬌一時不敢說話。

其男友楊自春忍不住了,出口叱問:“你想幹嘛?”陸舟瞥一眼楊自春,並不理睬,還想對女方拉扯。楊自春怒上心頭,撲上去想要扯開陸舟。結果,陸舟火了,一把扔下酒杯就與楊自春互相掐着脖子扭打起來。

青浦檢察院供圖

劉嬌見狀慌了神,想要拉開自己男友和陸舟,卻沒想到陸舟兩名朋友也過來幫着打架。陸舟等四人滾作一團,掀翻了好幾張桌椅,打碎了不少碗盤,四人又從店內打到了店外,引得顧客與行人驚叫連連。這時,一旁的店主已經報了警,警察立即出動來到現場,將陸舟等四人以及劉嬌帶至看守所。

經鑑定,陸舟等三人致楊自春面部軟組織挫傷,構成輕微傷。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陸舟等三人隨意毆打他人的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以尋釁滋事罪對該三人提起公訴,並建議法院判處三人有期徒刑六個月到五個月不等。

(文中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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