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上海時刻”出品

連續數十輛用於租賃的共享汽車,一輛輛與中控系統“斷開鏈接”,隨後“人間蒸發”。

令共享汽車租賃平臺公司意想不到的是,這些車並沒有像一般的贓車那樣被轉賣到外地,而是搖身一變成了“網約車”,繼續在上海行駛。

圖說:發佈會現場 新民晚報記者 張龍/攝

今天上午,上海警方披露了成功破獲的多起盜用共享汽車從事網約車運營案件。此案中,虹口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26名,追回被盜車輛13輛,車輛總價值近130萬元。

租金突然斷供,共享汽車紛紛失蹤

去年11月,上海一家共享汽車租賃公司向虹口公安分局曲陽路派出所報案:公司旗下共享汽車被盜。接報後,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

民警發現,這些車輛並沒有像以前案子裏的贓車那樣,被多方轉手後駛離上海,而是掛着原來的車牌,撕去外部標識,成爲了一輛輛專用於在市郊範圍運營載客的網約車。

司機黃某就是這些贓車的網約車駕駛員之一,據共享汽車APP後臺數據顯示,黃某一開始從平臺租車後,每天都按租約向平臺支付租金。持續一週後,一天情況突然發生變化——黃某不僅不再支付租金,租的共享汽車也與後臺中控系統斷了線。對於租車公司來說,黃某和共享汽車無異一夜之間“人間蒸發”。事實上,這輛車被黃某開到市郊從事網約車運營。

圖說:警方調查被盜車輛 警方供圖

對數十輛被盜車輛的調查發現,幾乎所有被盜共享汽車都被用於網約車客運,盜車伎倆也都如出一轍:支付一段時間租金後,租金斷供、車輛失控。根據法律,黃某等網約車司機的行爲已涉嫌盜竊。警方迅速出擊,將這些網約車司機抓獲。

不少人到案後才認識到自己的行爲已經涉嫌犯罪。據黃某交代,他開網約車日均收益在600至700元,但租金就要佔去一半。入行不久,就有同行告訴他,可以幫忙找到“高人”,只要把車送過去幾個小時並支付一筆勞務費,車再回到手裏後,就不用再掃碼開車,也不用付租金,完全可以當成自己的車一樣使用。他們還把這種行爲俗稱爲“搞車”。

經警方詢問,所有涉案駕駛員都與所謂的“高人”發生過類似交易。民警推斷,所謂“高人”與此案有着密切關聯。

圖說:共享汽車租賃公司向虹口公安分局曲陽路派出所贈錦旗 新民晚報記者 張龍/攝

“高人”實爲同行,老司機“搞車”牟利

根據黃某等駕駛員提供的線索,民警迅速找到了這些“高人”。不過,所謂“高人”並沒有什麼特殊的身份,也不是有組織的團伙,也是一些正在或曾經租借過共享汽車跑網約車業務的駕駛員。“搞車”過程也沒有什麼技術含量,只是找到車上的中控系統開關,然後將其關閉,有一些還能找出車上的備用鑰匙。這些“高人”仗着自己曾接觸過此類共享汽車,又恰好得知車上中控系統裝置和車鑰匙的具體位置,於是對黃某等新入行的駕駛員宣稱自己可以“搞定”車輛,只要支付一筆費用,就能免付租金隨便用車。

犯罪嫌疑人張某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獲悉了“搞車”的方法。於是以此牟利,開始在圈內幫人“搞車”。接單後,他會要求駕駛員將租來的共享汽車移交給他,然後獨自一人駕車到其他地方將中控系統找到並關閉,隨後找出車上藏置的鑰匙,再將車輛開回原處交還給司機。

對於張某來說,這種行爲毫無成本,開價也是隨心所欲,有時一次性收取三四千元,有時候以每月兩千元左右的價格收取月租金。僅張某經手的被盜共享汽車就有四輛。

圖說:警方調查被盜車輛載客 警方供圖

竟然有“內鬼”,前員工泄露關鍵信息

在張某的供述中,民警還掌握了一條線索:一名共享汽車租賃公司前員工鄭某也涉及此案。

原來,鄭某是共享汽車平臺的前員工,工作內容就是巡檢,一旦發現有失控的共享汽車,立即予以回收。鄭某正是在巡檢中認識了張某。當時,張某違規用車被抓個正着,爲了能繼續跑網約車,他給鄭某發了幾百元的微信紅包,鄭某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此後,張某一直與鄭某保持着聯繫,並不斷髮微信紅包籠絡鄭某,讓他對自己網開一面。與此同時,張某也從鄭某處得知了關閉中控系統的方法和車內鑰匙所在。因此,鄭某不僅翫忽職守,還幫助他人盜竊了共享汽車。

目前,包括被盜車輛駕駛員、共享汽車公司員工等在內共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盜竊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據統計,13輛已追回的被盜車輛涉及拖欠租金20餘萬元。

圖說:上海市公安局發還被盜汽車儀式 新民晚報記者 張龍/攝

警方發現,這些被盜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大部分車輛均存在多個交通違法紀錄,且均未處理。其中一輛被盜車在不到2個月的網約車運營時間內,超速、闖紅燈、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爲多達10餘次,累計扣分高達59分。

警方提醒,故意關閉共享汽車中控系統逃避租金的違法行爲,達到一定金額將構成犯罪,廣大網約車駕駛員應從合法渠道獲取營運車輛,依法依規從事網約車運營;同時,希望網約車平臺加強駕駛員和車輛的核查和監管,對於來路不明的車輛要堅決予以清除。

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潘高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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