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案例回顧:

戴某和朋友打麻將的時候,自己口袋有3000元錢已經輸了,於是決定不打麻將回家睡覺,但朋友說現在還早,再打一會麻將,但是戴某說現在沒錢了,於是他們其中有個朋友說可以借2000元錢給戴某打麻將,並讓戴某打了借條約定第二天還錢,但是不到2個小時,戴某2000元錢也輸了,戴某借的錢可以不用還嗎?

問題:

1、打麻將屬於什麼行爲?

2、賭博的的標準是什麼?

3、朋友欠錢打官司需要什麼證據材料?

4、借條有效期多久?

5、4種情況借條不用還錢,看你是否有?

二、案件法律分析

1、打麻將屬於什麼行爲?

如不涉及金錢來往,可以當做娛樂行爲,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1、什麼是賭博,法律是如何定義賭博的?

賭博是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這是其中一條,在此不羅列過多的法律條文。

2、親戚朋友欠我錢不還咋辦?

最好的方法是打官司,一方面是可以保留權利,因爲借條有效期是三年,依據《民法典》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如果對方欠錢不還要儘快起訴,現在沒有錢還,不代表未來沒有錢還。不還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拉入黑名單,凍結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賬戶

3、打官司需要證明什麼方面的材料?

第一個材料是:被告的身份證複印件、電話號碼、常用居住地址

第二個材料是:借條,做好是3年以內的借條,借條有簽字按手印

第三個材料是:轉賬記錄比如支付寶、微信、銀行轉賬記錄

如沒有借條,聊天記錄證明借貸關係也是可以的

5、4種借條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第一種情況:明知對方借條用於非法活動的,比如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爲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種情況: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簡單理解就是對方欺騙對方寫借條,實際情況是沒有借貸關係。

第三種情況:因爲感情而寫的借條,比如戀愛期間,女朋友擔心後期男朋友出軌劈腿,於是和男朋友簽約青春損失費、分手費而寫下借條,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一方拿着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法院通常會要求對方提供一系列的證據鏈條,沒有其他證據只有借條的,借條是無效的。同時目前的法律法規沒有分手費一說。

第四種情況:有借條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只有借條,沒有實際支付借款的,法院會受理的案件,但是會有敗訴的風險。

4、本案中打麻將而寫的借條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本案中爲了打麻將而借錢,同時寫下借條,符合第一種情況明知對方借條用於非法活動的,比如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三、法律總結

對於親朋好友借錢,如果涉及到大筆的金額,最好是讓對方寫個借條,同時寫明還款時間,這樣是一種約束,同時最好是銀行卡一次性的轉賬,而不是今天給2000元,後天再給3000元,從而產生多筆的借貸關係。一張借條和一張轉賬記錄,對於後期打官司而言比較的容易,同時一定要知道對方的姓名以及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最好是把債務人的身份證複印一份。

對於借貸方面的糾紛案件,如還有不清楚,可以私信諮詢,如需要討論可以在評論下方表達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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