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下週一,春季學期即將開始,南京市教育局也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2021年春季學期教育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區教育局、各學校(含民辦)要規範教育收費行爲,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教育收費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教育費用減免政策和生活補助(助學金)政策,自覺樹立和維護良好的教育形象。這學期,你家娃要交多少學費,你知道嗎?(詳戳下圖)

【你需要了解的】

1、學校收費項目包括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禁學校違反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自行提高收費標準等違規收費行爲。

2、服務性收費包括伙食費。義務教育學校代收費項目包括社會實踐活動費、校服費,普通高中代收費項目包括社會實踐活動費、校服費、教材費、作業本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自願、非營利原則,不得強制向學生收取。

3、學校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範圍以及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監督,增強收費透明度。

4、學校對開學申請資助和上學期已經受助的學生,要直接辦理入學手續,暫緩收取學費、社會實踐活動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後再按實際情況給予資助。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葛靈丹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