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4日晚舉行預備會議,通過了大會議程,其中包括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議案,至此,外界高度關注的如何落實“愛國者治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將從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開啓。專家表示,倘《決定(草案)》此次經由人大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將在未來一到兩個月內作出處理,制定改革方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爲,這意味着中央已下定決心,從根本上改變香港長期以來的政治“遊戲規則”,即讓政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讓“反中亂港”分子徹底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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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已下定決心從根本上改變香港政治‘遊戲規則’”

  4日傍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抵達北京,將列席5日召開的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議程公佈之後,林鄭月娥隨即發表文章表示,對人大會議將審議有關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方針政策表示歡迎。她在社交媒體文章中表示,特區的政治體制是中央事權,“我尊重中央主導制度的完善,再次由全國人大爲特區排難解困,特區政府會全力配合,做好所需的本地立法和社會解說工作。”

  此前,對於“愛國者治港”的內涵,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曾表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是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關鍵。爲此,要完善有關制度,確保香港的政權機關牢牢掌握在真正的愛國者手中。

  對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相關議題,在4日晚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首場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張業遂做了如下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的情況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需要與時俱進作出完善,爲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爲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職權,從憲制層面對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作出決定,既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也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責任。

  “中央正式開啓對香港選舉制度的全面改革,意味着中央已下定決心,從根本上改變香港長期以來的政治‘遊戲規則’,讓‘反中亂港’勢力在政治體制內和社會上的生存空間快速收窄,進而達到西方勢力對其不再倚重、更多港人對其失去期待、香港走向長期政治穩定的多重目的。”4日晚,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對《環球時報》記者做出這樣的分析。

  他同時說,香港選舉制度改革也會讓港人認識到搞政治鬥爭與對抗只會把香港拉進危機與深淵,亦使香港亟待解決的諸多經濟社會民生議題更加難以解決,“相信這次改革後更多港人會意識到‘反中亂港’勢力將無以爲繼,越來越多的人會轉向尋求愛國者的協助,減少與中央對抗的動機。”

  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4日對《環球時報》表示,香港憲制秩序長期面臨兩個重大挑戰,一是國家安全,二是民主發展。去年香港國安法的頒佈和今年選舉制度的改革,正是在兩個維度上對香港的憲制秩序進行調整與重構,這是中央以法治的方式和負責任的態度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體現,更爲後續香港一系列制度、秩序的重建和完善提供了堅實的基石。

  國安法落地僅用月餘,香港選舉制度改革要多久?

  香港選舉改革將以怎樣的時間表完成修法過程?劉兆佳表示,香港選舉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將效法香港國安法出臺路徑,即整個改革過程將由中央主導,充分運用憲法賦予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制權,而非走香港傳統政改“特區提交報告-全國人大決定-立法會表決-特首同意-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五步曲”流程。選舉改革經由全國人大表決後以《決定》的形式定出大方向,授權全國人大常委制定具體的改革方案,再由特區政府依據該方案修改香港一系列有關選舉的法律,落實中央要求。“整個過程預計將很快”。

  回顧去年香港國安法落地,從5月21日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公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程,到6月30日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後正式頒佈實施,前後共用時約一個多月。

  不過,與國安法直接頒佈實施不同的是,選舉制度改革還需要一個香港本地的修法過程。田飛龍表示,因香港本地已有一套選舉制度,所以選舉改革有一個香港本地立法轉化的過程,即本地修法程序。綜合考慮制度改革的迫切性、本地修法過程和今年秋冬季可能開啓的立法會選舉,料想整個修法程序將“會在合適的時間完成,爲下半年香港的選舉提供完備的制度基礎”。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弘毅的看法與田飛龍相近,他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倘若《決定(草案)》此次經由人大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將在未來一到兩個月內作出處理,制定改革方案。隨後,特區政府需要數月時間依照該方案修改一系列選舉法案,並交立法會審議表決。

  國安法落地與選舉制度改革完善“一國兩制”兩大根基,香港走進“積極、主動、融入的2.0時代”

  “國安法紮緊了香港國家安全的‘籬笆’,選舉制度改革則確保未來香港的公權力牢牢掌握在愛國者的手中,從這一意義上來說,國安法頒佈和選舉制度改革完善了‘一國兩制’的兩大根基。”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原副院長顧敏康4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

  有分析認爲,自2019年10月底召開的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在香港“修例風波”的大背景下圍繞治港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主張以來,中央治港政策開始發生大幅調整,香港“一國兩制”逐漸從消極、被動、區隔的1.0時代,進入積極、主動、融合的2.0時代。可以確定的是,在這一大趨勢下,在國家安全與選舉制度兩大領域後,中央對香港治理的改革動作將不會停止。

  田飛龍認爲,除國安和選舉外,特區政府未來仍有很大自治權和法律空間進一步修補香港本地制度漏洞,比如落實社會對香港司法改革的諸多建議。而在此之上,根據基本法,中央對香港的司法權也有憲制上的解釋與監督權力,未來或許會將這一權力進一步常態化與制度化。

  顧敏康則表示,大的漏洞雖然正在補上,香港還有很多中小問題亟需解決,比如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公務員制度、釐清港人國籍問題、解決貧富差距問題等,在政治環境逐漸清明後,中央和港府需要將更多精力投入在這些方面。

  環球時報記者 / 範凌志 白雲怡 陳青青 趙覺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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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除撤銷保釋申請的戴耀廷外,剩下的31名被告中已有7人放棄了每8天向法官申請複覈保釋的權利,其餘24人則會繼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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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釋申請獲批的15名被告(紅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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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

  1,凡區域法院法官或裁判官准予任何人保釋,律政司司長可向法官申請複覈區域法院法官或裁判官的決定。

  ……

  9,不得就法官對根據本條提出的申請所作的決定提出上訴。

  主審法官解釋,由於律政司司長申請複覈批准保釋的決定,根據相關條例,一經申請,主審法官應下令繼續收押這15名被告,並通知司法常務官在48小時將被告內帶到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席前。因此,該案所有被告繼續收押候審。此時,辯方律師要求控方證明是否由律政司司長本人直接授權,法官則於控方回應前先行表示,這不影響上述決定。

  按照港媒描述,在不到10分鐘內劇情大反轉,法庭內外的被告及家屬心情猶如過山車,最後徒留一片失望。

  

  保釋申請原本獲批的呂智恆其養母哭喊在地 文內圖均自港媒

  31人保釋被拒,7人放棄每8天一次保釋複覈申請

  另外,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2條有關申請保釋的規定,法官表示,包括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楊嶽橋在內其餘32名被告,均沒有充足理由讓法庭相信他們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因此拒絕其保釋申請。

  《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司法機關在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有關羈押、審理期限等方面的規定時,應當確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公正、及時辦理,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爲的,不得准予保釋。

  對此,除“佔中三醜”之一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因另案被撤銷保釋而放棄本案保釋申請外,其餘31名被告中有7人(趙家賢、鍾錦麟、劉澤鋒、李嘉達、譚凱邦、劉穎匡及範國威)已放棄每8天向法官申請複覈保釋,另24人則會繼續行使該權利。

  蘇惠德再次提醒他們的代表律師,須於保釋複覈當天早上9時半前向被告索取指示,屆時由於被告衆多,法庭將不會再因此押後案件。

  散庭後多人表示身體不適被送醫

  散庭後沒多久,原本已被批准保釋的被告林景楠、何啓明均表示身體不適,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接着,保釋被拒的劉澤鋒也稱身體不適,被送醫。

  

  何啓明送醫

  

  林景楠送醫

  

  劉澤鋒送醫

  到5日凌晨,南區區議員彭卓棋也稱身體不適,隨後被送醫。

  

  彭卓棋送醫

  據瞭解,該案被起訴的47人包括39男8女,年齡在23至64歲之間,包括戴耀廷以及胡志偉、林卓廷、楊嶽橋等多名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他們被控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履行職能。

  目前,案件已獲准押後至5月31日再審,以待警方繼續調查,及完成400多項電子及數字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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