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3月23日電 臺灣空軍2架F-5E戰機22日相撞墜海,導致一人傷重不治,一人至今下落不明。臺空軍內部人士透露,此次事件是因爲4架戰機前往佳冬靶場進行炸射訓練時,2號機除了大脫靶還飛錯位置,最後長機1號機不得不下令放棄此次訓練,並在變換隊形時2、4號機擦撞而發生意外。

據臺灣“東森新聞”23日消息,臺空軍“司令部”22日晚開記者會,中將參謀長黃志偉表示,此次4架F-5戰機執行基本對地炸射訓練,其中2號、4號機爲單座的F-5E型機,而1號、3號爲雙座F-5F型機,於22日下午2時30分起飛,前往屏東佳冬靶場執行基本對地炸射訓練。

有臺灣空軍知情人士指出,會發生這樣的意外就是因爲由4號機帶領2號機編隊飛行。當長機1號機下令返航時並變換隊形時,因2號機與4號機都不具有雙機領隊資格,2號機和4號機纔會在空中發生擦撞的“飛行違紀”事件,還有一名退役飛官批評說“這種情況不出事纔怪!”

臺空軍內部知情人士描述當時情景稱,原計劃爲1號機對炸射目標執行照準任務訓練(即確認戰機投彈航線是否有誤的作業)後,再由2、3、4號機按順序執行訓練。1號機完成照準任務訓練後返回雲層上,輪到2號機從高空進行對地照準,但2號機不僅疑似找不到目標區,甚至在執行訓練後,並未歸返原規劃的“待命區”,而是往南飛。1號機見2號機未返回待命區於是進行呼叫,3號機則表示有看到2號機進行隊地照準訓練。

對此意外,臺空軍前“副司令”張延廷表示,通常4機飛行,最資深的飛行官肯定爲1號機並擁有領隊資格,之後是3號機、4號機,2號機爲水平最低的飛官,因此在飛行編隊上絕對是1號機與2號機編隊飛行,3號機則與4號機編隊飛行,若2號機與4號機真的一起編隊飛行,這就犯了“飛行紀律”。張延廷強調“不管是2或4號機都不具雙機領隊資格,怎麼可以由2、4號機一起飛?這種情況絕對是人員訓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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