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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SME科技故事

追溯英國容量單位的由來,加侖、夸脫、品脫、坎寧、蒲式耳,這些容量都建立在口上。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吐到容器裏,吐2口是1小杯,吐4口是1傑克,吐8口是1及耳,吐16口是1大杯,吐32口是1品脫,吐64口是1夸脫,吐128口是1波特爾,吐256口是1加侖……

英國伊麗莎白一世改革度量衡,重新釐定容量單位之間的換算關係,並且讓容量與重量相結合。她規定1品脫等於20盎司,1夸脫等於40盎司,1加侖等於160盎司。1盎司則是與360顆大麥等重的水容量。

油畫《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約1588年),現藏於沃本修道院

01

古代英國人的容量單位

追溯英國容量單位的歷史,英國人過去常用的容量單位是品脫(Pint)、夸脫(Quart)、波特爾(Pottle)、加侖(Gallon);此外還有更大的容量單位,例如配克(Peck)、坎寧(Kenning)、蒲式耳(Bushel);以及更小的容量單位,例如大杯(Cup)、及耳(Gill)、傑克(Jack)、小杯(Pony)。如圖1、圖2所示。

這些容量單位的換算關係如下:

根據以上換算關係,我們可以瞧出兩個要點:

第一,傳統英制容量單位之間都是倍數關係,典型的二進制;

第二,所有英制容量單位都是建立在“口”之上的。

什麼是“口”?就是一小口。喝一小口紅酒,再吐到量杯裏,這個容量就是1口。不停地喝,不停地吐,一口一口地累加,吐2口是1小杯, 吐4口是1傑克,吐8口是1及耳,吐16口是1大杯,吐32口是1品脫,吐64 口是1夸脫,吐128口是1波特爾,吐256口是1加侖,吐512口是1配克,吐 1024口是1坎寧,吐2048口是1蒲式耳。

02

用嘴測度容量?女王惱了

看到這兒,您肯定會覺得噁心——那麼多、那麼“高大上”的容量單位,竟然是通過一口一口去量得出來的。多不衛生啊。

是的,確實不衛生。

不衛生倒也罷了,最可怕的是不精準。您想啊,人的嘴有大有小,小芳櫻桃小口,一口能吐5毫升;小強血盆大口,一口能吐50毫升。都是一口,差了十倍。即使是同一個人,每一口也不一樣大:喝清爽扎啤,一口能灌半斤;喝燒刀子,一口最多半兩。還是一口,又差了十倍。

《淮南子·泰族訓》有云:“寸而度之,至丈必差;銖而稱之,至石必過。”一寸一寸地累積,累積到一丈,微小的誤差會變成巨大的誤差;一銖一銖地累積,累積到一石,微小誤差會變成更加巨大的誤差。

寸和丈是古代中國的長度單位,10寸爲1尺,10尺爲1丈。從寸到丈,要累積100次,假如每寸有1毫米誤差,那麼每丈就能差出100毫米, 差不多跟您的手機一樣長了。

銖是古代中國的重量單位,24銖爲1兩,16兩爲1斤,120斤爲1石(這裏的“石”是“禾石”簡稱,讀shí;如果作爲容量單位,則讀dàn)。從銖到石,要累積46080次,假如每銖有1克誤差,每石就能差出46080克,也就是46.08千克,差不多跟一個極瘦的女模特一樣重了。

古代英國人把各種容量單位建立在“口”的基礎上,假如每一口只有1毫升誤差,當累積到品脫的時候,誤差32毫升;累積到加侖,誤差高達256毫升;如果累積到蒲式耳,誤差將是2048毫升。朋友們,兩千多毫升,那是什麼概念?相當於三瓶紅酒啊!

公元1559年,伊麗莎白一世(上圖)登上英國女王的寶座,她發現了現有容量單位既不標準也不衛生的弊端,於是下令廢除用口稱量的野蠻傳統,並讓容量與重量相結合,重新定義英國的容量單位。

伊麗莎白一世是這樣做的:她保留了品脫、夸脫、加侖等傳統單位,但她讓這些容量與“口”脫鉤,與“盎司”結合起來。她規定,1品脫等於20盎司,1夸脫等於40盎司,1加侖等於160盎司(見下圖)

常用英制容量單位的換算關係。1大杯=8液盎司,1品脫=2大杯,1夸脫=2品脫,1加侖=4夸脫。

盎司本來是重量單位,1盎司等於360顆大麥加起來的重量。伊麗莎白一世讓人用天平稱重,在一個托盤裏放入360顆成熟、飽滿、曬到乾透的大麥,在另一個托盤裏注入同等重量的清水,再把這些托盤裏清水倒進玻璃杯,玻璃杯裏的清水有多少,作爲容量單位的1盎司就有多少。也就是說,1盎司(上圖)既是360顆大麥的重量,又是與360顆大麥等重的一杯水的容量。

世紀蘇格蘭的木雕扇貝雙耳酒杯(容量爲1盎司)

盎司確定了,品脫、夸脫、加侖也就確定了。稍做計算就能知道,1品脫的水與7200顆大麥等重,1夸脫的水與14400顆大麥等重;1加侖的水與57600顆大麥等重。大麥有大有小,但是將幾百顆、幾千顆、幾萬顆大麥混在一起稱重,得到的會是平均重量,可以抵消顆粒之間的一些誤差。

伊麗莎白一世用上述方法改革英國容量單位,至少有以下三種好處:

第一,新的容量單位不再需要用嘴測度,更衛生,更精準;

第二,讓容量與重量掛鉤,爲進一步統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礎;

第三,大麥是當時歐洲最常見的穀物,是可應用範圍內的最天然、最公平的容量測定標準,當交易雙方在量度上有分歧時,不用找標準容器,不用找政府裁決,隨隨便便抓一把大麥,找一架天平,簡簡單單測量一下,就能消除分歧,這對促進市場交易非常有幫助。

03

英國容量統一了嗎

其實在伊麗莎白一世之前,曾經有好幾位英王試圖統一度量衡。

1197年,“獅心王”理查一世頒佈英國曆史上第一個度量衡法令, 規定“全英格蘭的所有度量衡都應使用同一標準”。

1215年,理查一世的弟弟“無地王”約翰被迫簽署《自由大憲章》,該憲章規定:“全國應有統一之度量衡。酒類、烈性麥酒與穀物之量器,以倫敦夸脫爲標準;染色布、土布、鎖子甲布之寬度,以織邊內之兩碼爲標準;其他衡器亦如量器之規定。”

愛德華三世

從1312年到1377年,愛德華三世在位期間,先後頒佈《進口衣裝條例》、《羊毛條例》、《葡萄酒條例》、《鯡魚條例》、《醃魚條例》、《家禽條例》,以及1389年理查德二世頒佈《土地丈量標準條例》、《甘草、燕麥和家用麪包條例》,都在重申《自由大憲章》的基礎上,對全國度量衡的標準做出了詳細規定。

從1422年到1471年,亨利六世在位時,英國政府製造出一大批標準的度量衡器具,分別交給各地的市長和警察保管,當交易雙方在度量衡上有分歧時,可以向官方求助,用標準器具來裁決。

不過,裁決是需要付費的,雙方交易根據商品的大小、輕重和貴重程度,向官方支付0.25便士到1便士不等的裁決費。

從1509年到1547年,亨利八世在位時,英國政府開始強令地方官爲民間度量衡器具加蓋印記,凡是跟官方標準相差太多的尺子、天平和容器,強制退出市場,不許繼續使用。

英國國王亨利八世

從1558年到1603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在位時,英國政府開始在各地市場上專設“市場監督員”這個職位,讓市場監督員們控制物價、檢查度量衡。

但是,無論是伊麗莎白一世,還是其他英王,都沒有做到真正統一英國的度量衡,甚至連容量單位都沒有統一。

最典型的表現是,各行業的容量標準不一樣,同樣是1加侖,量紅酒的加侖就跟量啤酒的加侖有區別,量啤酒的加侖又跟量黃油的加侖有區別,量黃油的加侖則跟量穀物的加侖有很大區別。假如說1加侖紅酒有4000毫升,那麼1加侖大麥至少會有4500毫升。其他的容量單位,像夸脫、品脫、配克、蒲式耳等也是如此,稱量液體商品的量器總是比稱量固體商品的量器要小一些,結果就在英國和英國殖民地形成了“乾量”和“液量”這兩套標準。

英國容量單位的統一,其實是在1824年才完成的。在那一年,英國政府再次頒佈度量衡法令,廢除“乾量”和“液量”,統一採用“英制”容量,然後才形成這樣一套沿用至今的容量單位:

原先的一些容量單位,例如坎寧、波特爾、大杯、傑克、小杯,從此退出歷史舞臺。

其後,在法國牽頭下,國際公制委員會成立,國際度量衡大會召開,米、千米、克、千克、毫升、公升,漸漸成爲國際通用的公制單位。英國政府與時俱進,將英制容量與公制單位掛鉤,規定1加侖等於4.54609188升,也就是4546.09188毫升。

相應地,其他英制容量也都跟升和毫升建立了對應關係,雖然說換算起來稍微複雜一些,但是每個容量都清晰可靠,基本上做到了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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