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常熟新華化工把六氟磷酸鋰資產——新泰材料賣給了天際股份,如今卻又籌劃投資新的六氟磷酸鋰項目,用的還是新泰材料的技術,是否構成了同業競爭?是否存在侵佔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面對投資者的投訴和交易所的問詢函,天際股份4月13日晚在回覆函中作出了完全否定的回覆,但此中措辭非常值得玩味。

不過,天際股份也不得不承認三大核心事實:一是新華化工確有申報新的六氟磷酸鋰項目,六氟磷酸鋰是新泰材料的主營業務;二是新華化工有着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三是新華化工申報項目的技術來源是新泰材料,並未獲得公司的相關授權。

事實面前,不存在同業競爭的理由又是什麼?天際股份稱,如果新華化工開展六氟磷酸鋰實質性的生產、經營,與公司主營業務存在同業競爭。目前,新華化工申報擴建六氟磷酸鋰項目但未開展實際生產經營,沒有從事實質性的同業競爭活動。

公告稱,公司將嚴密關注項目申報進展,積極採取措施,以有效方法解決可能出現的同業競爭問題。

“兄弟項目”涉嫌同業競爭

4月9日,深交所向天際股份發出關注函,稱近期收到投資者投訴,核心內容是:天際股份第二大股東常熟市新華化工有限公司(下稱新華化工)擬擴建年產六氟磷酸鋰1萬噸、副產品鹽酸7萬噸及現有氟硼酸鉀等項目,新華化工實際控制人爲上市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根據已公示的環保評價文件,新華化工上述項目採用的是上市公司下屬子公司江蘇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關技術,投資者認爲新華化工與上市公司業務構成同業競爭,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

上海證券報記者調查後發現,投訴內容屬實。

今年1月,新華化工公開了一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公司計劃投資26140萬元,在現有廠區內擴建年產六氟磷酸鋰10000噸、副產品氟硼酸鉀4000噸及20%鹽酸76000噸項目。在環評文件中,新華化工介紹,該項目使用的技術來自江蘇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此工藝成熟,在多年的生產運行中,對工藝進行了不斷優化,生產效率和可靠性及運行安全不斷提高。

天眼查信息顯示,新華化工的法定代表人爲陶惠平,其個人持有新華化工55%的股份。陶惠平同時擔任天際股份的董事、副總經理,併兼任新泰材料總經理。

這已涉嫌違背新華化工幾年前作出的一份承諾。

2016年,天際股份以27億元的對價收購了新泰材料(85%以發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5%以現金支付)。當時,持有新泰材料50.30%股份的新華化工,在交易中獲得了2.04億元的現金和8955.66萬股天際股份股票。

與另外2位交易對象深圳市興創源投資及常熟市新昊投資一起,新華化工明確作出了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公司在持有天際股份股票期間,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獨資、合資、合作經營或者承包、租賃經營等)直接或間接從事對天際股份的生產經營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或活動,如違反上述承諾,公司將無條件放棄可能發生同業競爭的業務,或以公平、公允的價格,在適當時機將該等業務注入天際股份,並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充分賠償或補償由此給天際股份造成的損失。

在最新回覆函中,天際股份也承認該項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存在,而且依然有效。

回覆函模棱兩可

不過,對於上市公司是否有了解和參與新華化工對該項目的投資,天際股份給出了一個極爲模糊的說法。

公告稱,2020年9月開始,六氟磷酸鋰產品漲價明顯,產品供應偏緊。基於該行業現狀,公司與新華化工共同投資六氟磷磷酸項目存在可能,且具有很大的便利優勢,即利用新華化工所在的化工園區,及其具備新建生產六氟磷酸鋰產品場地的優勢,計劃在新華化工原有項目的基礎上擴建六氟磷酸鋰項目,需先以新華化工進行項目報批。

對於新項目的現狀,公告介紹,新華化工擴建六氟磷酸鋰項目應取得多部門審批,目前尚處於申報階段,能否通過審批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如果新華化工擴建項目的審批未能通過,便喪失與公司合作的基礎。因此,截至目前,公司與新華化工合作六氟磷酸鋰項目的基礎條件仍未形成。

對技術來源的解釋也是模棱兩可。回覆函稱,新華化工在項目申報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提到申報項目的技術來源,稱“本項目使用的技術來自江蘇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際股份同時稱,因新華化工擴建六氟磷酸鋰項目應取得多部門審批,目前尚處於申報階段,能否通過審批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因此,新泰材料並未就技術進行授權,未簽訂任何有關技術轉讓、授權使用等協議。在擴產項目落地後,公司通過合法的方式將相關技術注入項目。經覈實,不存在因項目申報而出現相關的技術侵權行爲。

回覆函稱,公司董事會目前尚未就擴充產能及與新華化工合作形成任何決議,公司未與新華化工就合作事項簽署任何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意向性協議或正式協議。

併購後遺症抑或另有隱情?

有知情人士表示,出現目前這種狀況,原因在於新華化工與天際股份的特殊關係,這要從2家公司的歷史淵源說起。

查詢公開資料,2016年,天際股份以27億元的對價收購了新泰材料。當時,新泰材料的所有者權益爲1.425億元,27億元的評估值較淨資產價格增值了17.9倍。爲此,新華化工等原股東作出承諾,2016年至2018年,新泰材料的淨利潤分別不低於1.87億元、2.4億元和2.48億元。

2016年的新泰材料處於爆發式發展的狀態。據公開信息,2016年,新泰材料在籌建6000噸六氟磷酸鋰項目,當年公司豪賺2.9億元,較前一年淨利潤(1708萬元)增長約16倍,也比1.87億元的承諾淨利潤多出1億元。

然而,爆發式發展未能持續。2017年,新泰材料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爲1.54億元,距離2.4億元的承諾淨利潤有8600萬元差距;2018年,新泰材料淨利潤進一步大幅下滑,當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爲7017萬元,只完成了承諾淨利潤(2.48億元)的28%。

據此,2019年上半年,天際股份以1元的價格回購了新華化工等3名股東的5002.74萬股股份,並予以註銷。有券商人士據此推測,損失了一大筆股權資產的新華化工是否不甘心?

此外,相對寬鬆的併購條款也爲新華化工等原股東留下了“後門”。回查公告,新華化工等的具體承諾爲,在持有天際股份股票期間,不從事對天際股份的生產經營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或活動,如違反上述承諾,將無條件放棄可能發生同業競爭的業務,或以公平、公允的價格,在適當時機將該等業務注入天際股份。

有律師表示,這相當於如果出現違反承諾行爲,還可以把資產賣給上市公司。這在併購案中不多見。

據公開信息,在所持股票解禁後,新華化工一直在持續減持。今年1至4月,新華化工及其一致行動人新昊投資累計減持天際股份595.4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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