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使監督融入“十四五”建設之中,很重要的就是發揮監督效力,保證權力在正確軌道上運行。公權力姓公,也必須爲公。只要公權力存在,就必須有制約和監督。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組織上培養幹部不容易,要管理好、監督好,讓他們始終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覺。

權爲民所賦,權爲民所用。監督的目的就是爲了規範使用權力,更好地推動各項工作按照計劃有序推動。當然,要發揮好監督的作用,就需要提升監督的質效。要讓監督真正長出“牙齒”,能夠起到幫助幹部減少失誤、心態偏移,能夠及時地糾正幹部出現的問題、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進而激活幹部隊伍活力,更好推動黨和人民事業發展。

堅定從嚴治黨,要敢於監督,讓幹部在監督之下。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從嚴管理幹部,才能打造一支作風過硬、本領高強的幹部隊伍。這就需要敢於監督,完善監督網,推動黨內監督落到實處。當然,也要引導羣衆參與監督,對身邊幹部出現的亂用權力的情況及時地監督舉報,敢於向不擔當、不作爲的幹部“亮劍”。

發揮制度優勢,要善於監督,讓幹部能接受監督。有權力的地方,就應該有監督,不能簡單地化爲八小時內監督、八小時外不監督。縱觀幹部違紀違規問題,很多都出現在幹部八小時之外。這就需要我們發揮制度優勢,用更科學的方法去監督幹部。不管是八小時內還是在八小時外,對幹部權力的使用都毫不鬆懈,才能讓更多幹部自覺地講政治、守規矩。

加強宣傳引導,要規範監督,讓幹部能令行禁止。監督幹部不僅需要一個“監督器”,能夠時刻地監測、管理幹部,更需要對觸碰法律法規的行爲進行問責,才能讓監督更加有力。當然,面對更嚴格的監督,尤其需要加強宣傳引導,讓幹部能夠明確權力使用的界限。更要爲擔當者擔當,消除他們的思想包袱,不能簡單地“一問了之”,關鍵是要引導幹部規範用權,做到令行禁止,堅守自己的底線。

實現靶向管理,要精準監督,讓幹部能防微杜漸。在監督的過程中,有些領域被稱爲“肥水”之地,其實這也是權力使用中更容易出現問題的地方,是幹部最容易因爲思想上的一點問題而觸碰黨紀國法的地方。這就需要用好靶向管理的思維,採取更加精準的監督,針對這些重點領域、行業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督,及時防微杜漸。要讓幹部始終繃緊思想之弦,主動接受監督,在工作中更有幹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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