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東凌地產登榜虛假違法廣告典型 爲金地集團子公司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6日訊 (記者 徐自立)近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網站發佈消息“持續保持監管高壓態勢,廣州公佈2021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2021年以來,廣州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始終將醫療、藥品、保健食品、教育、房地產、金融投資理財等事關人民羣衆健康和財產安全的虛假違法廣告作爲整治重點,持續保持監管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有效規範了全市廣告市場秩序。

爲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震懾廣告違法行爲,增強消費者防範虛假違法廣告意識,引導市場主體誠信守法經營,營造公平競爭、風清氣正的廣告市場環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現將2021年第一批(15個)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公佈。

其中,廣州市東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佈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案顯示,當事人爲銷售“金地·香山湖”樓盤,通過微信公衆號、項目沙盤、宣傳板、改造的樣板房等載體發佈廣告,廣告中含有“20分鐘直達廣州白雲機場,……30分鐘直達廣州天河等中心,距離項目20分鐘的天河……出門即上高速30分鐘到天河……”、“80%植被覆蓋率的天然氧吧,每天釋放高達1.2萬個/cm3負氧離子,是廣州市區負氧離子含量的10倍……”、“實用空間高達五層,買三層送兩層”的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構成發佈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行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92萬元。

據天眼查APP顯示,廣州市東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爲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地集團”,600383.SH),金地集團直接持股80%,總計持股98.90%。

金地集團官網顯示,金地集團1988年初創於中國深圳,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600383.SH),歷經數十年的探索和實踐,現已發展成爲一家以房地產開發爲主營業務、相關多元業務全面發展的綜合型上市公司。業務涵蓋房地產開發、商用地產及產業園鎮開發運營、房地產金融、物業服務、體育產業運營、家裝產業、代建產業、教育產業等。業務範圍面向海內外,覆蓋中國120餘座大中城市和美國東西海岸的8個不同城市和地區。

金地集團2019年年報顯示,廣州市東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爲其全資子公司,金地集團直接持股80%,間接持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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