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4月16日晚間消息,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2021年4月修訂)》的通知。通知顯示,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創新企業在科創板發行上市。禁止房地產和主要從事金融、投資類業務的企業在科創板發行上市。

以下是通知原文:

關於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2021年4月修訂)》的通知

上證發〔2021〕23號

各市場參與人:

爲了進一步明確科創板定位把握標準,支持和鼓勵硬科技企業在科創板發行上市,引導和規範發行人申報和保薦機構推薦工作,促進科創板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2021年4月修訂)》(詳見附件),已經本所理事會審議通過並報中國證監會批准,現予以發佈,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於2020年3月27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上證發〔2020〕21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2021年4月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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