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000噸草銨膦項目歸屬爭議持續發酵,*ST輝豐宣佈控股子公司失控 

*ST輝豐(002496)5000噸草銨膦項目歸屬引發的爭議持續發酵。

4月18日晚間,*ST輝豐公告稱已事實上失去對瑞凱化工的控制。公司向瑞凱化工管理層發送通知,要求其糾正違規行爲並履行相關職責;擬提請董事會審議將瑞凱化工自2020年11月1日起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

控股子公司瑞凱化工失控

*ST輝豐披露的公告顯示,2015年6月26日,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2.69億元投資瑞凱化工,佔投資後瑞凱化工51%的股權。

2017年11月起,瑞凱化工股權結構變更爲:輝豐股份佔股51%、河北佰事達商貿有限公司佔股49%,佰事達爲郭俊輝實際控制公司,郭俊輝持股99%。本次投資後,瑞凱化工董事會5人組成,其中3人由*ST輝豐委派,郭俊輝一直擔任瑞凱化工總經理,全面負責瑞凱化工的生產經營工作。

*ST輝豐稱,自2020年11月以來,瑞凱化工管理層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財務報表,公司多次溝通未果。2020年12月中旬起,公司與河北佰事達商貿有限公司、郭俊輝就《股權轉讓協議》以及公司草銨膦項目權屬情況訴諸法院,瑞凱化工管理層對公司有關合理要求及函件不予理睬或無理拒絕。

*ST輝豐稱,郭俊輝利用瑞凱化工負責生產經營管理的總經理之職務便利,於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期間,在相關的買賣合同未經瑞凱化工蓋章確認情況下,擅自將草銨膦原藥銷售併發貨給郭俊輝持股99%的河北佰事達商貿有限公司,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已發貨原藥144.576噸,合同價值2506.26萬元。

*ST輝豐向瑞凱化工管理層發送通知,要求其糾正違規行爲並履行相關職責。根據公司對瑞凱化工目前失控的現狀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公司擬提請董事會審議將瑞凱化工自2020年11月1日起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並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5000噸草銨膦項目歸屬爭議待解

瑞凱化工失控的背後,是*ST輝豐與該公司圍繞5000噸草銨膦項目的歸宿產生的爭議。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此前採訪獲悉,早在2014年,*ST輝豐就開始與瑞凱化工就草銨膦項目展開洽談。彼時,草銨膦是國內熱銷的農藥產品,國內僅有兩三家企業實現了草銨膦工業化生產,瑞凱化工就是其中之一。

也正是在此背景下,*ST輝豐與瑞凱化工“結緣”。

當時*ST輝豐在公告中強調,瑞凱化工是國家定點農藥生產企業,其現有主要產品爲草銨膦原藥等,“本次投資後充分利用瑞凱化工的優勢地位,縮短公司在該產品項目的實施週期,進一步擴大公司在除草劑市場的份額。”

郭俊輝在去年底接受e公司記者採訪時稱,*ST輝豐在商討對瑞凱化工入股時就明確要求,瑞凱化工要在*ST輝豐大豐廠區建設一條5000噸草銨膦生產線。在2014年12月20日,李萍發給瑞凱化工總經理助理王歡,並抄送給仲漢根的增資擴股協議和補充協議顯示,“各方合作目的:建立兩個草胺磷生產基地,一家位於河北趙縣工業園區,年產量不低於1200噸的草銨膦生產裝置,一家位於江蘇華豐工業園區,3年內建成年產量不低於5000噸的草銨膦生產裝置。生產基地EHS的建設應符合跨國公司戰略採購供應商要求,雙方共同開拓草胺磷市場銷售,迅速形成草銨膦生產銷售在國際市場的主導作用,並將產品經營與資本經營相結合,做強做大丙方(瑞凱化工)主營業務,並致力於實現公開發行上市。”

2016年4月21日,*ST輝豐公開發行了總額8.45億元的可轉債,其中5000噸草銨膦項目預計投資6.86億元。也正是在可轉債發行後,原本在*ST輝豐內部稱爲“石家莊瑞凱(輝豐)三期項目”,突然改稱“輝豐HF06項目”。這個由瑞凱方面出資建設的項目,變成了*ST輝豐的可轉債項目。

直到2020年10月29日,*ST輝豐披露公告稱,擬將重組後的全資子公司科利農51%的股權、上海迪拜1%的股權轉讓給另一家上市公司安道麥。擬出售標的就包含5000噸草銨膦項目等相關資產。這也引發瑞凱化工方面的不滿。郭俊輝認爲*ST輝豐是在偷偷變賣瑞凱化工的項目。他強調說,“這個可轉債項目,實際上是屬於瑞凱化工的。”

相關訴訟尚未開庭審理

去年12月22日晚間,*ST輝豐披露訴訟事項公告:佰事達公司以“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爲由,將*ST輝豐、安道麥以及瑞凱化工訴至法院。公告顯示,佰事達公司以*ST輝豐明知“5000噸草銨膦項目”產權歸屬瑞凱化工的情況下,擅自轉讓瑞凱化工的資產給被告安道麥公司,嚴重侵害原告(作爲瑞凱化工小股東)的利益。

今年4月16日晚間,中證鵬元就上述訴訟事項發佈公告。公告顯示,佰事達公司上訴稱:公司爲了達到佔有草銨膦項目的目的,與瑞凱化工的財務審計機構相互串通,在審計報告中將瑞凱化工支付的草銨膦項目投資建設款記載爲“應收關聯方款項”,對外蒙騙公司的投資人,對內作爲壓制瑞凱化工及佰事達公司、侵佔草銨膦項目的藉口。佰事達公司要求判令公司賠償其經濟損失4000萬元。截至公告出具日,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中證鵬元表示,將持續跟蹤上述案件進展,以及其對公司主體長期信用等級、評級展望及“輝豐轉債”信用等級可能產生的影響。

值得關注的是,*ST輝豐近年來多次出現信披違規。今年4月12日,*ST輝豐披露關於子公司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公告顯示,子公司江蘇科菲特生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菲特”)近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科菲特利用與新諾化工、農用激素、永遠化工的產品銷售業務,通過將未執行合同入賬、虛增銷售單價的方式,2015年合計虛增營業收入(不含稅)1406.55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 6.13%。上述情況導致科菲特 2015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決定:責令科菲特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 30 萬元罰款;對朱光華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奚聖虎、季順英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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