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不過偉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曾經說過,教育要捧着一顆心來,不帶半個草回去。而今天一位老師的做法再度刷新我的三觀,因爲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粗暴地體罰孩子,致孩子頭皮頭骨分離,事後竟然想以50萬了事,被家長嚴詞拒絕。

體罰一直是教育領域一個比較敏感的話題

體罰一直是教育領域一個比較敏感的話題,曾經有教育專家說過,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但是也有人願意去細緻的區分體罰和懲戒的區別。

但我想這兩者的區別就在於出發點和手段以及程度。懲戒的出發點必須是以爲孩子好爲前提,必須是以愛孩子爲前提,而手段必須合理合法,程度必須以孩子能夠接受爲前提。

但是今天這位老師所做的事情絕對應該算得上是體罰了,事出有因,但是卻是因爲小小的瑣事,懲罰手段明顯不合理,不合法,程度明顯超出了孩子所能接受的範圍。

老師體罰學生致頭皮頭骨分離

5月6號16點26分,河南平頂山苑女士發佈了一條消息,截止到20點18分,不到4個小時,這條消息已經有2209萬閱讀,在網絡上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而苑女士的兒子就是此事件中的受害者,孩子才九歲,在平頂山衛東區新華路小學上三年級。在3月5日下午,孩子參加了學校的信息技術課(似曾相識),這是一門每週一節的副科,給孩子上課的老師是一名50歲左右的男性,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身材非常魁梧。

課堂上孩子因爲和同桌講話惹怒了常老師,或許是由於當天課堂的紀律本身也不太好,於是常老師衝下講臺,把孩子和另外兩名學生揪着頭髮往講臺上拉。

因爲這個孩子的頭髮較短,被揪的時候因爲疼痛本能地後退了一下,這位常老師可能以爲孩子在反抗,就更加用力的揪着她的頭髮往講臺上走,一直罰站到下課。

回家之後,孩子表現反常,產生了一系列的不適,直到3月7日上午,孩子才被送醫。醫生診斷孩子是皮下血腫,並囑咐家長回家之後密切觀察孩子的情況,如果有任何的不適,再來醫院就診。3月8號上午孩子的整個頭都腫了,被再次送醫。

這次住院孩子被診斷爲帽狀腱膜下血腫,頭皮和頭骨分離了,只能通過物理的方式把頭皮下的血抽出來,讓頭皮和頭骨慢慢長在一起,穿刺不能打麻藥,也不能喫藥!

後來平頂山市公安局衛東分局給出了鑑定意見通知書,孩子損傷程度已經構成了輕傷二級。

但是家長介紹,常某提出願意賠償50萬元,前提是家長必須和他簽署一份協議書,承諾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等他確認自己不會受到刑事處罰後,再支付賠償款。此外,家長還不能因此事向他或者其它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能在媒體上宣傳此事,孩子以後再出現任何問題,都與他無關,如果這位家長出具了刑事諒解書,司法機關仍追究他的責任,家長還要退還全部賠償款。

看來這位常老師想以50萬元了事,想用錢擺平這件事情,讓自己免於刑事責任,免於被媒體曝光,如果家長不能配合,賠償款還會被追回。個人認爲這個老師太天真了,這種事情也是在網絡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50萬能了事嗎?

1.老師想以50萬了事

上面已經介紹了,老師想以50萬了事,但是50萬能了事嗎?暴力體罰學生,導致學生輕傷二級,觸犯了法律,違背了正義,恐怕這不是金錢能夠解決的問題。

2.網友估計花不了五萬

也有網友可能知道的比較多,在評論區留言說,輕傷二級拘留15天,22天的住院費用最多也就五萬,並表示這不是重症患者,無非就是最好的消炎藥和住院費用。最後這個老師得到的懲罰可能是拘留15天,賠償五萬塊錢的醫藥費。這位網友認爲,可能50萬對這位老師的懲罰更大。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有些事可以權衡利弊,可以斟酌損益,但有些事卻不能。個人認爲這樣的事情必須要得到媒體的曝光,讓人們都認識認識這位老師,即使他在可能法律上只得到15天的拘留,但是網友和家長會給他辦怎樣的審判呢?正義必須得到伸張,追求正義的人,必須得到回報。

3.這樣的老師本身就已經很危險了

或者說這樣的老師本身就已經很危險了,他必須得到應有的懲罰。他暴力懲罰孩子本身就已經錯了,導致孩子輕傷二級更是錯上加錯,犯了錯誤想以金錢了事錯上加錯再加錯,如果他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正義的審判,這樣的老師對孩子們來說可能是一個定時炸彈。

寫在最後:

體罰本已錯,惡劣體罰錯上加錯,出事之後逃避責任,錯上加錯再加錯。

雖然鑑定的結果是孩子是輕傷二級,但是在網友的心裏,在家長們的心目中,又會給這位老師判怎樣的刑罰呢?

雖然說時間能夠沖淡一切,能夠治癒一切,但是從今以後又有哪個家長願意把孩子交給這位老師呢?

法律和正義是金錢所不能夠收買的,個人認爲這樣的老師不配再站到講臺上,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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