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五一”长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共1.9万字的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全文正式公布(点击查看:1.9万字!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全文来了)。未来五年,深圳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示范。

在改革进入到“深水区”,创新进入“无人区”的时期,如何通过高质量立法来为下一步的改革创新保驾护航?为此,深圳卫视&壹深圳客户端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艾茜。

深圳一批全国首创性、引领性法规

解决了哪些改革创新的痛点?

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深圳陆续出台了科技创新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个人破产条例等一批全国首创性、引领性的法规。

艾茜就特别关注到了深圳近年来陆续出台实施的这一批条例,他认为,深圳这些年通过立法,为这座科技之城、创业之城持续不断地营造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那么,这几部《条例》最大的亮点在哪儿,又解决了哪些改革创新的痛点?

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在国内率先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2019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当时被称为史上最严知识产权保护条例。2020年,深圳再次修订这一条例,在国内率先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赔偿上限。

《条例》结合深圳经济发展和科技发展的特点,研究和保护探索新类型的知识产权权利,为企业的发展、城市营商环境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司法力量。

科技创新条例:

立法规定政府投资基础研究的比例

2020年1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开始施行。建立科技成果决策尽职免责机制、允许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挂职、允许港澳高校申请内地科技项目、确立公司“同股不同权”制度等等国内创新性的制度,引起了各界关注。

其中,还有一条非常值得注意的,那就是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规定“市政府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资金不低于市级科技研发资金的30%”。一个地方政府以这样“大手笔”投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不要说在国内,就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罕见的。

目前,深圳正在着力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在这一基础之上,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创新“五地”的奋斗目标,也就是:打造重要的原始创新策源地、打造关键核心技术发源地、打造科技成果产业化最佳地、打造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地,以及打造全球一流科技创新人才向往集聚地。

深圳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一直以来比较强,而要打造重要的原始创新策源地,在基础研究的道路上扮演“开路者”的角色,《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正是着力为此奠定基础,并以法治进行保障。

个人破产条例:

为创业者“托底”

今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深圳利用特区立法权优势,开展个人破产制度创新。

2020年,深圳商事主体总量达到358.6万户,继续保持全国大中城市首位,的确是名副其实的“创业者之城”。个人破产条例将更好地为创业者“托底”,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让创业创新持续成为深圳经济发展最根本的推动力。

细看这几个条例,覆盖了创新创业过程中多个关键节点。艾茜评价道,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这些创新性的立法给全国起了示范性作用。一方面在于鼓励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创新这两个条例,都是鼓励大家在创新上能有更多的动力;另一方面,也宽容失败,对于诚信的创业失败者,通过个人破产机制保护他们,对创新创业人员而言,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为改革创新立法,还有哪些新方向?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就是法治城市示范,明确指出“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一条重要工作原则就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鲜明提出“推进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深圳的每一次跨越式发展,都伴随着法治和改革的突破。

针对新兴领域发展迅速这一特点,深圳已经在进行探索。2020年11月,深圳召开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专题专家立法座谈会,邀请深圳大数据研究院、腾讯、华为等科研机构、企业,就数据产业发展、个人数据保护、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数据交易和要素市场培育等方面开展研讨。大数据、无人机、无人驾驶等创新领域立法,都在紧锣密鼓地起草制定中。

艾茜教授认为,未来,深圳在多个领域都应该更加大胆地率先“破冰”。

01

商事领域

商事领域的立法,我国跟发达国家有一些差距,近年来,商法领域的专家也在呼吁尽早出台类似于商事通则这样的法律规范,但是目前争议相对比较大。

在他看来,打造法治示范城市的深圳,可以围绕商事法治建设为全国先做一些尝试。

02

电子商务法

目前我国已经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艾茜表示,这一法律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方面,跟目前最前沿的学术研究有一定的差距。

艾茜认为,对于电子商务法的实施细则、具体的一些操作性规范,在深圳这样一个电子商务非常发达、科技发展领先的城市,恰恰是大有可为之处。深圳可以根据自身和整个国家电子商务的特点,做出能够引领全国的立法试点和创新。

03

个人信息保护法

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被窃取、盗用的情况屡见不鲜。艾茜认为,在深圳这种科技型城市,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会更加突出,所以说在全国没有全面立法的情况下,深圳可以先行探索,给全国提供一个示范性的经验。

记者 / 何嘉琪

编辑 / 焦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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