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儲蓄國債10日起銷售四家銀行“試水”手機銀行購買

● 本報記者 歐陽劍環

財政部近日決定發行2021年第三期儲蓄國債(電子式)和2021年第四期儲蓄國債(電子式)。5月10日起,公衆可以通過工商銀行郵儲銀行招商銀行江蘇銀行等四家銀行的手機銀行購買最新發行的這兩期儲蓄國債。

這兩期國債均爲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種,最大發行總額爲400億元。第三期期限爲3年,票面年利率爲3.8%,最大發行額爲200億元;第四期期限爲5年,票面年利率爲3.97%,最大發行額爲200億元。兩期國債發行期爲2021年5月10日至5月19日,2021年5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5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分別於2024年5月10日和2026年5月1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今年3月,財政部和人民銀行印發的《手機銀行銷售儲蓄國債(電子式)試點辦法》提出,財政部會同人民銀行根據試點工作需要,結合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以往儲蓄國債工作情況、手機銀行業務開展情況、客戶結構、規模、地域等因素,按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四類,分別選擇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參與試點。

參與試點的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通過手機銀行渠道可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銷售、個人債券二級託管賬戶(以下稱個人國債賬戶)開立、託管餘額信息查詢業務,不可辦理提前兌取、質押貸款、非交易過戶、資金清算賬戶變更等業務。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當前我國銀行大部分業務分流至電子渠道,其中手機銀行是離櫃交易的主要方式。儲蓄國債在個人投資理財市場備受青睞,特別是深受中老年投資者歡迎,手機銀行銷售儲蓄國債(電子式)將大大方便投資者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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