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是否有狐臭?詳述戀愛經歷!養寵物嗎?招聘咋還問這個? 

中國新聞社微信公號5月10日消息,要求說明父母興趣愛好、寫明是否有狐臭、列舉婚育計劃、詢問家中是否養有寵物……在就業市場上,一些奇奇怪怪的招聘要求屢見不鮮。而一些侵犯求職人員個人隱私、招聘條件涉嫌歧視等情形,更是引起了社會公衆的廣泛關注。

“奇葩”招聘,你遇到過哪些?

據媒體報道,河北邯鄲市的宋先生,在應聘某公司人事崗位時,被要求詳細說明戀愛經歷以及持續時間。公司對此的解釋是,填寫戀愛經歷的目的是考察應聘者的“情商”,這讓宋先生無法接受。在有關部門的介入下,該公司意識到要求應聘者填寫戀愛經歷的做法欠妥,已經刪除這一要求。

宋先生的故事雖然暫時告一段落,但是他的遭遇卻在網絡上喚起了很多人的共鳴,話題#應聘被要求詳細說明戀愛經歷#衝上微博熱搜,網友們紛紛表達了自己對於這種“奇葩”招聘要求的質疑與不滿:

除了“詳細說明戀愛經歷”,網友們還分享了更多自己在招聘過程中遇到的、讓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要求……

網友@大頭菜菜子er:座標深圳,才畢業的時候遇到過神經病問題:一、爲什麼不談戀愛?是不是有什麼侷限?二、爲什麼不留長髮?來了公司後要求留長能不能接受?

網友@西禾:我去一家公司應聘行政崗位,問我上一份工作有沒有月收入過萬,這是他們招人的六大條件之一。

網友@餑餑豬妲己:有些招聘還要求填寫父母的名字電話職業工作單位

我也不知道填這個幹嘛,是我去工作又不是我父母去工作,你管我爸媽幹嘛的呢

網友@神兜兜_混日子:還有讓寫星座的,我就很奇怪,全世界幾十億人口,難道就十二種性格嗎

網友@小可愛在努力奮鬥:有一次去面試,錄用填表的時候,發現還要填自己的出生年月日,還要精確到幾點幾分幾秒

遇“奇葩”招聘,你該怎麼辦?

“勞動者既有如實說明基本情況的義務,也有保護個人隱私不被侵犯的權利,自身需要加強法律意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班小輝表示,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因此對於與勞動合同不直接相關的信息問題,求職過程中勞動者有權拒絕。

而對於一些涉嫌歧視的招聘條件,班小輝認爲:“相關部門應當對招聘中涉嫌歧視的信息告知內容作出更加清晰的規範。目前,人社部等部門出臺的規定中已經明確強調,招聘不得限定性別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爲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爲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爲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等。但在法律法規的執行過程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相關執法力度。”

“法律是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最好武器。當應聘者在求職中遭遇‘奇葩’招聘、就業歧視時,應當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等相關職能機構投訴,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班小輝表示,應聘者應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針對在招聘過程中存在的種種“奇葩”要求,人社部等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相應的法規政策,不斷規範用人單位的招聘行爲。今年3月,人社部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要“加大就業權益保護”,要求加強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行爲監管,着力規範網絡招聘秩序,依法打擊“黑中介”、虛假招聘、亂收費、就業歧視等違法違規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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