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豹逃逸並非小事,涉事動物園理應第一時間公佈相關信息。然而此次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卻在當地村民發現金錢豹蹤影之後,幾經隱瞞。從“沒有”到“有”,從“1只”到“3只”,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在“瞞豹”事件中先捂“蓋子”,而後再三迴避真相,措辭模糊,千呼萬喚之後,關園公告纔出來。然而,面對公衆一系列質疑,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卻選擇“沉默”應對,而當地有關部門稱,等到所有豹子找到後,會考慮公佈相關細節。直到現在,這些所謂的“細節”仍然未知。目前,這起事件最新進展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張德全等5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從無到有 隱瞞金錢豹外套涉事者該承擔哪些責任?專家解讀→

那麼涉及瞞報事件中,人到底哪些地方失察,哪些地方失責,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是否同時承擔?立案調查之後從法律上會走什麼樣的流程?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威:第一步,豹子是肉食性的野生動物,大家都知道它的攻擊性是非常強的。那麼在動物園管理過程之中,沒有盡到必要的安全保障義務,導致幾隻豹子出逃。特別是在五一黃金週期間,這毫無疑問對周邊和參加遊覽的遊客來說,存在巨大的人身安全隱患。所以按照法律的規定,這是一個典型的安全事故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威:按照刑法的規定,一旦有了這種安全事故責任發生,那麼具有報告義務的人員必須要及時上報,如果不報或者謊報,導致貽誤戰機的話,情節嚴重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我們看到今天對這個動物園的幾個主要負責人有了一個刑拘,這個刑拘說明什麼?說明形式上已經立案了。最後到底能不能追究?能不能構成刑事責任?可能還要根據案情審理和情節來看。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威:第二步,也可能會發生民事侵權責任。按照我們國家民法典的規定,動物園裏的動物造成公民損害的,這個時候,動物園承擔的是一個過錯推定責任。如果動物園能夠證明自己已經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動物園不承擔責任,但是這個案子不是說在動物園裏出現的問題,而是動物園裏的動物跑出來,有可能對公民的身這個人身安全造成的這種損害。按照民法典的規定,逃逸的動物一旦造成其他人損害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害的,那麼動物園就要承擔賠償責任因爲動物園是他們的管理人和以前的飼養員,所以動物園要承擔所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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