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林鄭月娥接納林文瀚爲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12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關於任命林文瀚爲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薦,並將在徵得特區立法會同意後,根據香港基本法相關規定作出任命。

林鄭月娥表示,林文瀚主理上訴案件上能力全面,在處理各類民事案件,特別是公法和憲法案件方面,經驗豐富,堪稱專家。他撰寫的判詞理據清晰透徹,中肯持平,經常輯錄於各種法律彙報,並在聆訊的論述及法庭的判詞當中廣受引用。此外,在督導優化司法工作的改革方面,他也極富經驗。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審法院審判庭由五名法官組成,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及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

林文瀚1961年8月出生於香港,2001年獲委任爲區域法院法官,2003年獲委任爲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2012年獲委任爲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並於2013年9月獲委任爲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總檯記者 金東 周偉琪)

責任編輯:賈楠 SN245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