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農行:經營貸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若違反有權收回

5月14日,中國農業銀行在其官網發佈《關於我行經營用途貸款資金用途限定的公告》的公告稱,消費者在農行辦理的經營用途貸款資金,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包括但不限於:不用於房地產開發或經營、購買住宅或商業用房等,以及不將貸款資金用於國家禁止的其他領域和用途。若違反上述要求,農行有權立即收回已發放貸款,調減、撤銷借款合同項下未提取借款額度,以及有權按照借款合同約定行使各項違約救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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