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1-05-14 11:21 瀏覽次數:

“斷卡”行動以來,鄄城縣公安局堅持預警和打擊並舉,不斷探索反詐新舉措、新戰法,全力以赴抓好偵查打擊、防範治理。5月10日、11日兩天內,鄄城警方一連抓獲四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

經查,2021年3月份期間,犯罪嫌疑人王某星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其本人的身份證、手機卡辦理三套銀行卡及U盾,後將銀行卡、U盾以及手機卡交付王某坤使用,幫助其進行信息網絡犯罪活動。

2021年3月底,犯罪嫌疑人張某夥同馮某、谷某志將自己事先辦理好的四件套(銀行卡、手機卡、U盾、身份證複印件)在明知對方刷銀行卡“流水”洗錢的前提下仍然將自己的銀行卡及其手機供他人使用,其三人名下的10餘張銀行卡流水金額達700餘萬元。目前,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菏澤民生警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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