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無常,雖說大家都喜歡每天陽光普照,人生一帆風順,不要出現什麼意外才好。可是人有旦夕禍福,每個人都面臨着不確定的疾病風險,還是做好打算爲妙。醫療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互助共濟”,就是大家每個人都在不影響自己生活質量的前提下掏出一小部分錢,放到一個大的基金池子裏,由專人管理。健康的人幫助生病的人,一旦有人生病了,就從這個池子裏拿出錢以解燃眉之急。參保醫療保險,比起自費看病,省心又省錢。

醫保可以防範和化解醫療費用風險,繳費參加醫保就等於是爲我們可能發生的疾病風險提供保證。畢竟我們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會先到來。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自己參保了卻一直幸運地身體健康,沒用上醫療保險,是不是喫虧了?

當然不會。我們的醫保補償基金來自於上文提到的醫保統籌基金池,我們把錢寄存在這個基金池裏,自己不用的時候,這份錢給需要的人;而當自己有需要的時候,別人和國家都會反過來給您以支持。所以,我們並不用擔心自己是不是“喫虧”了。

醫保的具體機制是什麼?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政府補貼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機制——一部分錢自己出,一部分錢國家出,而這其中佔大頭的就是國家的財政補貼。2017年,國家對每位參保人補貼450元,2018年達到490元,2019年達到520元,補貼數額逐年增加。可以說,個人實際上繳納的醫保比例較小,大部分都是國家幫助居民參保的。這也體現了國家財政“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根本原則,體現了我國政府爲了改善人民生活作出的具體努力。

作爲“打工人”,最關心的肯定就是自身醫療保險的繳納問題,那麼,有關於用人單位對職工醫療保險繳納的相關規定是什麼樣的呢?

首先,根據《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有爲職工參加職工醫保的法定義務。《社會保險法》規定,所有用人單位,無論是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還是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必須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也就是說,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醫保是違法的!

其次,如果不繳納醫保,員工也無法享受醫保的保障,當疾病來臨時,所有的相關費用都要自己承擔。很多人可能會覺得,自己能生什麼大病呀?可是小病咬咬牙還好,要真是重大疾病,恐怕就會讓人的錢袋子喫不消了;但如果參加了醫保,且所患疾病和使用的藥物、服務在醫保報銷範圍內,就可以大大減輕個人的負擔。

那麼,作爲“打工人”自己,不繳納醫保可以嗎?

不可以!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基本醫保的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必須由用人單位和職工一同繳納,也就是說,醫保參保後,個人也有繳費的義務。用人單位出一部分,勞動者自己出一部分。

沒有工作可以參加醫保嗎?

可以,目前我國的基本醫保分爲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沒有參加職工醫保的,可以選擇後者,也可以享受醫療保障。

看到這,也許有人會說了,醫保好是好,可是年年都漲價,這誰受得了!

但醫保可不是隨隨便便亂漲價的,箇中緣由,且看我和你細細道來。

第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是全國統一的,是國務院確定的,不是可以任意更改的。城鄉居民參保的費用由國家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多繳費,國家也會多繳費,並且國家補助的增幅遠遠超過個人繳費的增幅,也就是說,國家在這其中仍然扮演主要的角色。

第二,經濟在發展,社會在進步,物價水平、消費水平也在上漲。相信我們每個人都能感受到國家日新月異的發展變化,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社會消費水平也在上漲,所以醫保繳費也隨之上漲。不過,國家會把上漲控制在合理範圍之內。這樣也有助於醫保籌資水平提升、籌資結構優化,鞏固社會保障發展水平。同時,爲了社會公平,國家會照顧到經濟發展程度不一樣的省份,比如西部欠發達省份的醫療保險繳納費用就要低於東部發達省份。

第三,人民羣衆的就醫需求也在逐年升高。還是那句話,隨着經濟的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日子越過越好了,生活理念也轉變了,對醫療服務的需求水平也就越來越高了。人們越來越傾向於去大醫院就醫,使用更好、更高效、費用更高的藥品、醫療服務和醫療器械,因此就醫花銷增加,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也就隨之增加了。爲了保證醫療保險資金的穩定,就要合理上調醫保繳費金額,這樣也能提高參保居民待遇享受的標準。

第四,提高醫保繳費標準,能夠讓醫療保障更有力度。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基本醫療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了,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提高了,納入藥品報銷目錄的藥品增加了,門診的醫療保障水平也提高了……

說來說去,其實出發點都是爲了人民能夠過上更好的日子!

看過這篇文章,你對於醫療保險的瞭解是不是更加透徹了呢,心中對於醫療保險的困惑是不是盡數揭開了呢?“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醫療保險資金,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最終都是爲了造福廣大的人民羣衆,爲人民的生活解憂。

本文轉載自其他網站,不代表健康界觀點和立場。如有內容和圖片的著作權異議,請及時聯繫我們(郵箱:[email protected]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