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羣衆的共同期盼,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目標。堅持走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之路,必須在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逐步消除制約共同富裕目標實現的各類不充分不平衡因素,通過城市和農村農業現代化的協同推進與城鄉深度融合發展,有效解決地區差距、工農行業差距、收入差距等問題。

  紮實推進共同富裕

  脫貧攻堅的全面勝利和歷史性地消除絕對貧困爲我國持續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通過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土地制度和戶籍制度改革,儘快將“摘帽”後的相對貧困問題納入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戰略,爭取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爲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在當前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進入新發展階段的時代背景下,對紮實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提出了更爲具體、更爲務實的新要求。一方面,共同富裕不是部分羣體的富裕,而是覆蓋全國人民,囊括所有羣體,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的富裕;另一方面,共同富裕也不是局部地區的富裕,而是涉及所有發達和欠發達地區,涵蓋城鄉,使發展紅利更加傾向於向貧困和基層地區配置的富裕。因此,後全面小康時代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一是要穩住全面小康基本盤,持續鞏固擴展脫貧攻堅成效,努力夯實推進共同富裕的底部基礎。二是要分階段設計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實現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在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新階段通過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逐步引導“先富帶動後富”戰略走向深入。要想在高質量發展中紮實推進共同富裕,就必須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統籌做好就業、收入分配、教育、社保、醫療、住房、養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通過有效擴大中等收入羣體,改善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水平,顯著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縮小城鄉差距任重道遠

  脫貧攻堅戰取得偉大勝利後,新時代新的奮鬥目標轉變到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上來。在發展中自覺主動解決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成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中的重大戰略舉措。

  所謂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問題的形成,既是我國改革開放後主動實施非平衡發展戰略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也是社會生產力發展不均衡的特殊體現。因此,紮實推進共同富裕的根本問題,還是要解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與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在上述三類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因素中,最爲典型且具代表性的當屬城鄉差距。城鄉差距既是地域差別、工農行業差別和居民收入差別多種誘因共同作用的結果,也是多種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因素互相交織、動態變化的集中體現,因此成爲新發展階段制約我國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目標實現的最大短板。尤其是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在積極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爲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中,通過縮小城鄉差距,釋放城鄉居民消費潛能、構建流動順暢的城鄉統一市場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通過系統、集成、審慎的綜合性改革,加快形成城鄉融合發展新局面。

  基於發展經濟學理論,不難理解城鄉差距的根源是城鄉社會生產力佈局的差異,而城鄉差距作爲城市和鄉村兩個空間地域實體經濟—社會—景觀—文化綜合性差異的集中體現,最爲基礎且起到本質性作用的是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從歷史進程來看,經過新型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的“四化”同步發展戰略的實施,我國的城鄉收入差距已出現逐步縮小態勢,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從2011年的3.13∶1穩步下降到2020年的2.56∶1,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係數從2011年的0.477穩步下降到2019年的0.465,雖然同期農村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快於城市居民,但從絕對值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較大。

  更重要的是,這一時期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在內部羣體結構上出現了明顯分化,農村低收入羣體持續增收前景並不樂觀。國家統計局住戶調查結果顯示:從2013年到2019 年,農村居民低收入戶人均可支配收入與同期全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從15.72%下降到13.87%,且收入水平越低下降幅度越大,僅高收入戶的平均收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反觀城鎮,僅有低收入戶和中間偏下戶40%的羣體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可見廣大農村居民多數均屬於低收入羣體,有效縮小城鄉差距任重而道遠。

  將城鄉融合發展作爲突破口

  消除城鄉對立、促進城鄉融合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終極目標,也是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共同富裕與實現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理論的內在要求。我國現階段城鄉差距問題的本質是農業農村發展的不充分,是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嚴重滯後於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必然結果。新時代紮實推動共同富裕,首先必須破解城鄉發展過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難題,通過鄉村振興戰略和建構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來提速農業農村現代化水平,從而形成城鄉共榮、工農互促的城鄉關係新格局,徹底破除已逐步鬆動的城鄉二元結構並助力農民持續增收。

  推動城鄉深度融合發展,根本目的是讓城市和農村這兩個差別性地域空間,發展爲交錯相融、功能互補、利益協調、和諧共生的地域共同體,從而徹底從經濟上、生態上以及社會分工上消除城鄉工農關係的分割與對立。在新發展階段推動城鄉融合走向深入,關鍵在於抓住導致城鄉分割、阻礙城鄉要素雙向流動和統一市場形成的“主要病竈”,通過對症下藥和辨證施治相結合,着力破解城鄉要素配置不合理、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充足、農村經濟發展模式不多元、農民收入增長態勢不穩固等問題。當前我國針對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所做的一系列改革,必須在同步下好“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兩盤大棋中進行謀劃,積極利用我國新型城鎮化進入後半段的發展拉力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政策推力協同並舉來推進城鄉融合體制成型,用好用足“工商資本下鄉、人才下鄉、技術下鄉、土地制度改革、戶籍改革”等政策紅利,通過持續發揮新型城鎮化以城帶鄉、工業化技術助農、逆城鎮化人才迴流、鄉村振興支農投入的多重興農助農機制,徹底扭轉農業農村“靠城市輸血”的被動型發展模式。只有積極培育並最大化發揮鄉村多種功能,激活鄉土社會的內生動力,全面聚焦農村三次產業融合並探索建立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的利益聯結機制,才能從源頭上補齊農業農村現代化所需的人—地—錢—技術—公共服務等諸多“短板”,形成城鄉間相互滲透、互促互利的共生循環體系,從而高質量完成城鄉融合發展建設的宏偉目標,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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