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機構建議適度提高煤炭資源稅、環境稅,大力支持非碳能源

“目前煤炭價格保持較低水平,可以適度提高煤炭的資源稅、環境稅,以達到控制煤炭消費的目的。”19日,中國社科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能源安全與新能源研究室主任劉強說。

在該研究所當日召開的《中國能源轉型:走向碳中和》發佈會暨碳中和與綠色能源發展研討會上,劉強表示,中國能源結構中,煤炭消費仍佔較大比重,亟待通過頂層設計倒逼中國能源體制加速轉型。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0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爲49.8億噸標準煤,其中56.8%爲煤炭消費。

“到達項目週期的燃煤電廠應予拆除,騰出來的產能轉移給非碳能源電力生產。另一方面,加大對非碳能源的支持力度。”劉強說。

《中國能源轉型:走向碳中和》稱,按照現有發展路徑預計的碳排放水平與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仍有差距,因此,需要採取多項措施。

發佈會上,中國社科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相關課題組建議,當前應大力發展碳中和技術體系,包括工業能源碳中和技術、交通能源碳中和技術、建築能源碳中和技術,以及農業分佈式和移動能源技術。

課題組表示,當前應推動天然氣和甲醇等低碳清潔化石能源對煤炭、石油等高碳且環境影響巨大的能源的替代。如降低氫能、甲醇的市場進入門檻,把甲醇從危化產品目錄中去除(甲醇毒性只有食用時纔有,其可燃性易爆性都低於汽油柴油等成品油),鼓勵下游企業實現從煤炭、成品油向醇醚燃料的轉換。

同時加快發展智慧電網,實現非碳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佔總能源消費和總電力生產的比重快速上升。“只有非碳電力比重超過了50%,進行電能替代纔會帶來碳排放量的下降,否則電能替代反而會增加碳排放。”劉強說。

課題組還建議,加快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建設,尤其是加快發展更靠近電力負荷中心的海上風電,提升其在總能源消費和電力消費中的比重;加強對氫能的基礎研究和工業化技術研究,儘快掌握核心科技,抓住未來氫能發展的機遇;加強對儲能材料和儲能技術的研究與商業化應用;加快產業結構調整,降低對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等高耗能產品的需求。推動石油、煤炭工業從能源產業向化工產業的轉變。

在交通能源碳中和技術方面,課題組建議,加強甲醇利用技術的研究,包括甲醇作爲氫燃料電池介質的產業技術應用研究、甲醇混合動力汽車技術的研發與產業化。在建築能源碳中和技術方面,除了應用可再生能源電力、儲能設施、智能電錶、微電網等新技術設備外,要避免過度投資,嚴控新城建設,重新制定城市規劃標準,減少大面積硬化廣場,減少高耗能產品需求。

課題組表示,2030~2060年,應加快非碳能源的大規模商業化進程,即非碳能源佔能源結構的比重在2031~2060年每年需提高1個百分點。可通過價格手段推動能源轉型。在提高煤炭使用成本的同時,加大對非碳能源的支持力度,包括企業增加研發投入、財政減稅等。但要慎用補貼政策,以免出現企業過度依賴的情況。

課題組還表示,要實現碳中和目標,2060年森林覆蓋率要提高到30%以上(2020年,全國森林覆蓋率爲23.04%),草原生態功能恢復,東部地區天然湖泊面積恢復到9萬平方公里以上,河湖水體生態功能大幅度改善。爲此,要全面推進生態修復和改善,恢復天然河流湖泊,恢復和改善森林、草原、溼地等生態系統。

中國國際投資促進會副會長孫賢勝在上述研討會上表示,當前中國化石能源比例消費仍較高,同時中國經濟體量大、人口多,短時間降低該比例是一件艱鉅的任務。能源轉型和碳減排應當是一個循序漸進、有階段性目標推進的過程,不能“蜂擁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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