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試點住房公積金還吳江、嘉善房貸,需要符合這些條件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欒曉娜

5月20日起,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試點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異地購房貸款。

5月24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獲悉,試點業務明確,上海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於蘇州市吳江區、嘉興市嘉善縣兩地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並在當地獲得住房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可以申請提取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償還異地住房貸款。

爲貫徹落實長三角一體化國家發展戰略,服務長三角區域內人才流動、產業發展,減輕職工還款壓力,支持職工真實住房需求,經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於5月20日開始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試點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異地購房貸款業務。

試點業務明確,提取申請人爲主貸人本人及其配偶,且提取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無其他生效中的提取業務、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符合條件的職工,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諮詢辦理。具體業務須知可查閱上海住房公積金網或撥打12329熱線諮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