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首張金控牌照花落誰家? 中信、光大申請獲央行受理

記者馮櫻子北京報道

近日,央行發佈公告顯示,受理中國中信有限公司(下稱:中信有限)、光大集團股份公司(下簡:光大集團)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請。

這是自去年金控公司系列管理新規出爐後,央行首批受理的金融控股公司。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分析師周茂華分析稱,中信和光大兩家公司成立時間長、規模體量大、“牌照齊全”、經營較爲規範,監管部門受理其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請,有望塑造很好的範例。

金控公司設立步入實質性階段

6月4日晚,央行發佈公告稱,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央行受理了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和中國中信有限公司關於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許可申請。

雖然申請均獲得受理,但根據公告來看,兩家公司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或有不同。

具體而言,央行於2021年6月4日受理了光大集團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請。擬申請設立的光大金融控股公司主要股東及持股比例爲: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股63.16%,財政部持股33.43%。

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長孫海波分析,從公告判斷,光大集團很可能是整個集團轉爲金控,因爲光大集團非金融板塊不多,適合集團變爲金控的模式。

據公開資料顯示,光大集團的金融板塊涉及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多個領域。光大集團擁有中國光大銀行、光大永明人壽保險、光大興隴信託、光大證券等多塊金融牌照。

此外,中信有限的申請受理日期爲2021年5月28日,設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將由中信有限100%持股。

“中信集團則因非金融板塊佔比高,沒辦法把整個集團變爲金控。”孫海波說道,因此,中信集團通過設立子公司的模式成立金控,設立申請由中信有限提出。

中信有限是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中信股份)100%持有,後者爲上市公司。

中國中信股份也發佈公告稱,中信有限是其附屬全資子公司,擬申請設立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金控”。

在“中信金控”妥善成立之後,中國中信股份將根據監管要求轉讓其持有的金融服務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的股權、資產至中信金控,包括中信銀行中信證券、中信信託、中信保誠人壽保險、中信消費金融等。

重組完成後,中國中信股份將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服務板塊的集中統一管控。

“此次中信集團採取設立金控子公司方式,主要是爲滿足監管准入要求,對其內部的股權結構進行理順,剝離部分實業類資產並將各金融類資產進行整合的結果。”周茂華記者表示。

在業內人士看來,中信集團和光大集團是央企綜合金融控股集團的主要代表,具有全金融牌照,業務綜合程度高,市場地位高。而央企金控是我國最早出現的金融控股公司形式,主要依靠央企充足的資本、較高的地位等優勢,較早獲取各類金融牌照,控股金融企業,掌握核心金融資源。

今年3月,光大集團董事長李曉鵬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光大的目標是建設世界一流的金融控股集團。以融促產、以產助融、產融合作、相得益彰,是光大作爲綜合性金融控股集團的最大特色,也是最大潛力和最大優勢。

同樣是在3月,中信集團董事長朱鶴新表示,作爲全牌照的中央金融企業,中信集團正在整合旗下所有金融類資產,成立金融控股平臺公司,打造一流金控平臺。

“目前這兩家機構提出申請、央行受理,這是《金控辦法》實施之後的規定動作,表明金融控股公司設立進入了實質性的階段。接下來,會有更多的金融控股公司被受理並且成立。”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

更多金控公司在路上

所謂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設立,對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擁有實質控制權,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3日,國務院曾發佈《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下稱《准入決定》),授權央行對金融控股公司開展市場準入管理並組織實施監管。

隨後,央行發佈《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下稱:《金控辦法》),細化了《准入決定》中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的條件和程序。

根據相關規定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爲境內非金融企業、自然人以及經認可的法人;實質控制兩類或兩類以上金融機構;實質控制的金融機構的總資產或受託管理資產達到一定規模,或者按照宏觀審慎監管要求需要設立金融控股公司,都要設立金融控股公司並納入監管。

同時,國務院還劃定了申請設立的時間,即從2020年11月1日相關《准入決定》實施之日起12個月內,符合具有上述應當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的公司,要向人民銀行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從時間受理的時間上看,央行鍼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也正在穩步推進。”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在去年相關監管措施出爐之後,符合相關條件的機構就應當申請金控牌照,並納入到統一的監管當中。

事實上,在金控辦法發佈以前,對於金控公司的監管探索早已進行多年。2002年,國務院就曾批准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平安集團爲3家綜合金融控股集團試點。2018年,央行又將招商局集團、螞蟻金服、蘇寧集團、上海國際集團和北京金控5家公司作爲金融控股公司試點機構。

業內認爲,此次央行受理中信有限、光大集團兩家公司的申請,意味着金融控股公司的破冰之旅已經開啓。預計不久的將來,其他公司的申請也會陸續提交。

隨着金控公司申請獲得受理,預計相關配套細則會陸續出臺。在2020年9月14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央行副行長潘功勝曾提到,下一步會完善制度框架,對金控公司的監管需要更具體的、更細的操作規則,比如並表管理、資本管理、關聯交易管理的規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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