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歐盟反壟斷主管:建議蘋果開放應用商店,立法明確科技巨頭義務

作者:黃婉儀

6月10日,歐盟反壟斷專員、競爭政策主管瑪格麗特·韋斯特格(Margrethe Vestager)在出席播客節目Sway時回應了諸多關於科技巨頭反壟斷的熱門話題,其中重點提到了蘋果在應用商店市場和逃稅方面、歐洲數字經濟立法等問題。

瑪格麗特建議蘋果應當允許其他替代的應用商店出現在iPhone上,隱私和安全固然重要但不應該成爲和競爭對手對立的理由。

值得一提的是,蘋果CEO蒂姆·庫克(Tim Cook)纔剛剛自4月的時候出席了這檔博客節目,並重點談了隱私保護的重要性。庫克表示,針對用戶隱私建立監管是必須的,但他不再相信企業能夠自我監管。也就是說開發商在用戶數據使用上不能只靠自律,還需要蘋果的隱私政策協助監管。

建議蘋果開放應用商店

作爲負責歐盟地區競爭事務監管的最高級別政府代表,瑪格麗特表示,她相信遊戲開發商Epic Games對蘋果的種種抱怨是可以通過開放更多應用商店得到解決的。

在美國科技巨頭全面面臨反壟斷監管中,蘋果的壓力主要來自其應用商店App Store。由於蘋果一直堅持封閉生態系統的開發理念,目前蘋果設備的操作系統上只有自己唯一的應用商店,和安卓系統的開源環境允許各類第三方應用商店存在的情況不同。

遊戲公司Epic Games因不滿蘋果App Store收取高達30%的抽成機制和封殺其他應用商店,去年開始向歐洲、美國等地監管部門提起訴訟。

“在一部iPhone裏,蘋果就有了壟斷地位。它們應當被允許有其他替代的應用商店,這和我對一家超市的價格和產品不滿意,我就會去其他超市是一個道理。”瑪格麗特的表態顯示對這家科技巨頭市場力量的擔憂。

儘管蘋果一直以隱私和安全理由爲App Store辯護,但瑪格麗特認爲隱私和安全不應該作爲和競爭對手對立的理由,她反覆以蘋果音樂(Apple Music)服務爲例,蘋果音樂的收入不需要向蘋果支付佣金,而其他應用卻需要支付高額佣金。

立法明確科技巨頭義務

“正是蘋果的這些限制以及作爲創造和控制市場的唯一主體導致了不公平的競爭行爲,蘋果平臺上的應用程序必須通過受制於蘋果的商店,使用受制於蘋果的支付,遵循受制於蘋果的規則和用戶進行互動。”瑪格麗特表示,“我認爲第二個應用商店將在未來出現,這還需時日,它將體現在我們提交給歐洲議會的立法提案裏。”

“我們建議了監管提案,當佔據市場支配地位的時候,守門人就有責任遵守必須執行和必須禁止的行爲,包括開放其他應用商店、數據共享和不能傾斜市場。”

2020年12月,歐盟正式提交了一部針對平臺經濟領域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的監管法律《數字市場法》草案,其中提出了“守門人”概念。草案從事前監管的角度出發,規定了“守門人”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一改以往歐盟傾向於事後監管進行罰款的傳統。

在談到是否會在歐洲地區打壓大型科技企業實施收購行爲時,瑪格麗特表示:“我不認爲懲罰對任何事情來說都是好的,我想我們的工作目標是制定法律,明確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

蘋果的130億歐元稅案

瑪格麗特還提到了蘋果在歐盟面臨的130億歐元稅案。該案件要回溯到2016年,當時歐盟認定蘋果非法受益於愛爾蘭的減稅激勵,要求蘋果必須就此向歐盟支付130億歐元稅款。一直以來,因爲愛爾蘭向科技企業實施極低的稅率,包括蘋果、微軟等跨國公司都將歐洲總部設在愛爾蘭。

蘋果和愛爾蘭政府都對歐盟的裁決不服提起上訴並勝訴了。去年7月,盧森堡高等法院裁決表示,愛爾蘭政府並沒有非法幫助蘋果減稅,歐盟委員會並沒有明確展示蘋果從愛爾蘭的稅法中受益的證據。當然,這一裁決仍有可能被歐盟委員會向歐盟最高法院提起新一輪上訴。

目前蘋果已經支付了這筆稅款,但款項暫時存放在一個代管賬戶中,在未來可能提起的上訴結果出來之前,將一直存放在代管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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