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套哥,在每個人的印像裏都是一個比較樸素的草根歌手,孩子十一歲的時候還和陳亞男舉行了婚宴,大衣哥通常是接一些商業演出的主題活動,小日子過得比較悠閒。

本以爲這樣的日子,能免遭一切外在的危險。近日,有電影導演谷傳民立即起訴大衣哥,認爲對方在商業上表演的歌曲,早已侵犯了自己的歌曲版權。

衆所周知,在大衣哥剛成名的時候,確實有很多歌都是谷傳民寫的,但當時也只不過是一種合作共贏的情況,並未提及所有版權這類難題。

上衣哥都爆火這麼多年了,谷傳民卻突然要出去說話。

上衣一派見谷傳民提起訴訟後,也是表達了自己的心態,表示自己早就和谷傳民談過版權問題,但對方並未給出答覆。

還有一方想讓自己成爲另一方的古詩候選人,但被大衣哥婉言拒絕,那種行爲惹惱了谷傳民。但是隨着事情的不斷發展,谷傳民又給了他一個迴音。

谷傳民表示:大衣哥說的話沒有一句是真的,對於說白了的版權問題,確實有藝人經紀人與自己聯繫,但之後大衣哥與藝人經紀人卻突然消失了,說白了的版權問題,一直得不到有效解決。

在這個階段,似乎婆說婆有理,有理。不管是外套哥,還是谷傳民的觀點,暫時來說,這只是一個家語。

若要真正瞭解背後的真相,或者需要時間去確認真相,那就需要時間。時不我待,卻把所有的答案都給了大家。

總而言之,爲什麼朱之文剛開始唱他的歌時,就不要版權費,而他在過去這麼多年裏漸行漸遠?

因爲剛開始的時候一文不值,除開朱之文沒人會唱,現在賺錢了,羨慕了。這樣的想法,的確是很不正常,終究其人怕名怕利怕壯。

一位網友強調,谷傳民選擇起訴的原因之一,是朱之文的孩子完婚沒請他。第二,沒有給他們的官職命名。

現在外套哥都這麼火了,谷傳裏覺得有些委屈,只能按照那種方式來蹭熱度,倒是可以理解。

真不知道,谷傳民是誰啊?他借外號推自己的歌不清,如今歌出了名,人也想出名,所以請律師打官司。

寫歌寫歌讓別人唱,唱紅了自己就出名了。將侵權行爲告之以後。按產權年限收費,那是大福大貴啊!高大!真高啊!

但願谷傳民和大衣哥中間能再次給出正臉的答覆,那麼你是適用谷傳民還是適用大衣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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