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2 日,深晚記者從深圳市交警局獲悉,近日深圳交警抓獲了一名涉嫌酒駕的司機,目前已對司機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1 年 6 月 8 日,深圳交警接到羣衆舉報,稱在寶安區龍大高速南行石龍仔轉外環高速匝道處路段發生一起兩車碰撞事故。王某文駕駛粵 BF2***0 號小車,車頭右側與相鄰車道由張某駕駛的粵 BZ***J 號車左側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部分損壞。

接到報警後深圳市交警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對兩位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查,粵 BZ***J 號車主張某吹氣值爲 203mg/100ml,隨後交警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張某的血檢值高達 185.42mg/100ml,已達到危險駕駛的標準。

據悉,事發當日 17 時許,張某和同事在光明一家燒烤店喫燒烤,其間張某喝了兩瓶啤酒。喫完飯後,張某一行人步行到附近的 KTV 唱歌,在 KTV 張某又多喝了一罐啤酒。

▲事發現場

23 時許,醉醺醺的張某駕車準備回家,行駛至匝道路段時與一輛小車發生碰撞。

目前,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溫馨提示:

酒後駕駛的危害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後會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飲酒後視野還會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疲勞。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爲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爲。

深圳晚報記者 馬超 通訊員 劉明

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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