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劉曉春:達致“房住不炒”的房產稅應如何設計

落實三項基本原則:一是必須保持房價基本穩定;二是滿足低收入無房者羣體的基本住房需求;三是保護有房戶的基本利益。

實施房產稅的基本原則

稅收,是再分配的手段,也是調節經濟、引導市場的工具。我國現階段設計非營業性住房房產稅,必須緊緊圍繞“房住不炒”這個中心,引導市場弱化住房的資產屬性,迴歸商品屬性,形成正常的市場供求關係,降低房地產行業對社會資源的過度佔用。此時徵收房產稅,擴大稅基和增加稅收不是主要目的,調節和引導市場纔是主要目的。因此,稅率固然重要,如何徵收則關係到“房住不炒”的目的能否達到。

房產稅要引導市場向“房住不炒”轉化,這需要平衡多方利益,不能搞簡單算術公平或劫富濟貧式的再分配。

首先,必須保持房價基本穩定。這是整個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房地產市場轉化的必要前提。要防止房價暴漲,也要防止房價暴跌。房價暴跌,不僅會產生大量的負資產羣體,同時會造成銀行大量的不良資產,從而拖累整個經濟。這種情況下,目前的無房戶總體上也會陷入經濟困境,依然買不起房。

其次,要給無房戶以希望。一方面要增加保障房供應,滿足低收入羣體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要打破人們把房產作爲投資品的迷思,讓非理性囤房負擔更大的成本,平抑扭曲的需求,遏制房價脫離真實需求非理性上漲;再一方面,各地根據人口變動情況,適度增加土地供應。在保證房地產市場基本穩定的前提下,讓無房戶在收入增加的基礎上,有希望實現“居者有其屋”,住上適合自己收入條件的房屋。

再次,要保護有房戶的基本利益,同時促使其理性地向市場出售多餘房產,增加市場供給,平抑市場非理性的漲價預期。一些居民囤積了比較多的房產,原因複雜,但總體上是合法行爲。房產稅不能讓他們有被剝奪的感覺,從而恐慌性拋售房產,造成市場混亂和踩踏,進而形成數量不小的負資產羣體。

房產稅必須體現公平,但不是簡單的算術公平,應該是有利於市場發揮作用的公平;同時,也要充分考慮政策對市場主體心理影響的作用。有時,心理感覺的公平,比算術公平更有效,更有利於市場發揮作用。

關於房產稅制度設計的政策建議

綜合上述考慮,建議:

一、房產稅免稅部分按戶均/套來計算,而不按人均面積計算。比如,每戶可以有兩套或三套免稅房產;

二、具體免稅房產,由業主自己確定並報稅務部門;

三、超過免稅部分的房產,梯次納稅。比如,超過免稅部分的房產,可以按套數確定不同的稅率;

四、在確定戶均免稅住房套數的基礎上,確定總免稅面積。比如,戶均三套免稅住房,總面積不超過800~1000平方米;

五、納稅部分的房產應按市場價進行估值計算應納稅額。

住房作爲消費品,與其他消費品的消費不同。住房的消費一定是以戶爲單位消費的,即使是單口之家,也是一個家庭,所以不能像其他消費品那樣簡單計算人均消費量。

按人均面積計算免稅房產,首先,按每戶人家房產面積的計算複雜。其次,免稅面積的確定需要在制度層面謹慎考量。是按三口之家基本生活所需面積還是小康生活所需面積確定?廚房、衛生間、客廳、餐廳等,單口之家與三口之家所需的基本面積是差不多的。從這個角度看,按人均面積計算免稅部分,對不同人口數量的家庭來說,實際上是不合理的、不公平的。再次,擁有兩套房、三套房的人家,相當部分是如下原因:(1)專門買了給老人住的,尤其是在異地的老人;(2)現在不少人家有家庭成員長期在異地工作,需要在工作所在地置業購房;(3)作爲度假、休閒的別墅等。這些,在我國社會文化環境中,都有相當的合理性。

特別需要考慮的是,當我們消除絕對貧困,步入小康社會,對於住房的功能需要重新定位。也就是說,住房不再僅僅是一個滿足家庭成員睡覺的地方。在現代社會,住房更是家庭生活、學習、康養、工作的場所。

同時,還要考慮我國家庭的現狀和傳統文化因素。以一個標準的三口之家爲例,除了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還需要有每位家庭成員各自的學習空間,也需要爲老人同住留出空間。

再以老人爲例,雖然兩個老人自己,一室一廳或許已經足夠,但中國的家庭文化,孩子會經常去看望父母、照顧父母,這是中國的優良傳統。所以,雖然是兩口之家,需要給兒孫們留出一定的居住空間。如果今後發展社區養老、居家養老,住房的基本條件就必須適應這樣的需要。

此外,隨着數字經濟的發展,人們會有更多的時間居家辦公或經營,所以,住房中與一般生活活動相對區隔的辦公空間,也將是如臥室、廚房、衛生間一樣的住房之必要空間。

總之,住房作爲消費品,是以家庭爲單位消費的;中國家庭的居住人口,不能簡單按戶籍人口計算;人們對住房基本需要的內涵已經發生了變化。因此,按人均基本居住面積計算住房免稅部分,並不科學,也不公平。如果以傳統的滿足基本生活需要計算人均居住面積,或許解決了人們買不起房的問題,卻可能帶來住不起房、住不好房的問題。

當然,擁有更多房產的人,往往都是把房產當作投資品在囤積,這是偏離了“房住不炒”的本源。這些纔是房產稅需要調節的對象。如果按套數免稅,有房戶,特別是在免稅套數以內的有房戶,不用再計算自己的人均居住面積,心裏就安定了。即使是擁有房產套數超過免稅套數的居民,因爲免稅部分完全能滿足居住需求,心理上對徵收房產稅也不會有太大牴觸。同時也會理性看待自己擁有的多餘房產,有計劃地出讓,而不會恐慌性拋售。

因爲具體哪幾套免稅,是由業主自己選擇的,一般情況下,人們會選擇最好、最大、最貴的房產免稅自用。一些原來並沒有高端房的,可能還會在這時購入高端房以享受免稅,比如原來沒有別墅的,這時可能會購入一套別墅;原來居住面積小的,現在可能因爲要享受免稅,而儘自己可能購入一套大面積房子等。這就穩住了高端房的價格。這時雖然因爲許多居民不願意承擔房產稅而開始出售多餘房產,市場上階段性出現供大於求,中低端房價承壓,但因爲高端房價格穩定,會拉住中低端房價不至於崩潰。中低端房價的適度下降,也有利於無房戶購房。無房戶加入購房隊伍,又是房價保持穩定的重要因素。房價基本穩定,首先不會產生大量的負資產羣體;其次,銀行涉房資產質量保持穩定。

由於按住房套數計算免稅房產,具體免稅房產由業主動態確定,對於不同收入羣體來說,都是可以接受的,因爲今後收入增加,改善住房條件的時候,不用擔心稅收問題。同時,因爲有最高免稅面積的規定,在這樣情況下還有能力超免稅面積住房的人,一定是承擔得起的業主,應該不會有太強烈的不滿情緒。

該政策開始實行時,人們可能會有一段計算、猶豫時期,甚至可能出現個別採取離婚等方式分戶以擁有更多免稅房產的現象。但由於免稅房產套數足夠保障日常生活,並且不影響日後改善型需求,相信這樣的情形不會很嚴重,並且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會更理性地看待住房的屬性。

實行這樣的房產稅政策的同時,各地根據市場情況制定並適時調節按揭貸款政策,增加保障房和商住房土地供應,可以更穩妥有效地促進房地產市場向“房住不炒”轉化。

(作者繫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長)

第一財經獲授權轉載自微信公衆號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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