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6月19日讯(通讯员孙鑫鑫邱友诗记者刘浏)“我们现在正处在连云港燕尾港的码头上,数百渔民洋溢着丰收的喜悦,准备拉响汽笛扬帆出海。”6月18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燕尾港——毛虾专项(特许)开捕仪式现场,一场别开生面的“守护海洋公益行”精准普法活动正在进行,吸引了数百名渔民围观。

这是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海警局协办,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共同承办的“精准普法月月行”系列活动的现场,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以及江苏海洋水产研究所、市渔政执法部门等单位受邀参加,十余名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

2021年4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毛虾被列为江苏、山东、辽宁三个省份2021年伏休期间专项捕捞许可品种。“今年是我们第二次拿到特许捕捞证,从去年我们就能捕捞毛虾,你别看它个头小,去年毛虾季我挣到了翻修房子的钱。”灌南当地渔民仲君平在开捕仪式前激动地说,而在两年前,毛虾繁殖季节他还只能望海兴叹。这样的变化要从灌南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说起。

2018年6月,渔民周某某等人因使用网眼小于35mm的多锚张网捕捞毛虾,违反东黄海地区海洋捕捞网目尺寸的规定,被认定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同年9月27日,该案移送连云港灌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了准确办理案件,检察官查阅大量资料、实地走访渔民了解情况、多次咨询专家研究调研,发现毛虾作业全年只能在6月至7月和9至12月,毛虾加工的虾皮是我国出口创汇的重要海产品之一,小毛虾带动了渔民、鱼贩、毛虾加工企业近万余人就业。而毛虾的捕捞生产范围小,不足一个渔区,且渔获物中很少出现其他鱼类。

“这个案件看起来很小,但是关乎万千渔民生计。如果‘虾皮网’被认为是禁用渔具,那么这些在黄海世代靠捕捞毛虾为生的渔民都会涉嫌犯罪。”办案检察官王瑞涛说。

在检察长带队下,该院多次和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渔政、海警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渔具鉴定、毛虾专项捕捞许可等问题进行商讨。2020年1月,灌南县院多方调研后,认定“虾皮网”与禁用渔具存在明显区别,依法对该案监督撤案。同时,灌南县检察院开展类案分析研究,联合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多部门向农业农村部作专题报告,推动农业农村部出台规定,允许在连云港市海州湾部分海域对毛虾实施专项(特许)捕捞作业。

2021年4月27日,农业农村部将伏休期间毛虾专项捕捞许可扩大到三个省。渔民的生计问题解决了,但如何防止有人在特许捕捞期间,借特许政策浑水摸鱼成了检察官思考的新问题。“既要避免享受到政策红利,可以合法地进行毛虾捕捞作业,又要防止有不法分子借机捕捞其他海洋渔业资源,守护好这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表示。于是就有了这场精准普法活动。

“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活动现场,灌南县检察院联合灌南县法院将法庭“搬”到了渔港码头,对一起破坏海洋生态的非法捕捞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查,2020年4月30日,王某程明知该时期为海洋伏季休渔期,仍安排向某军等人驾驶渔船从山东省荣成市石岛港码头出发,行驶至连云港海域进行双船有翼单囊拖网(最小网目尺寸10mm)捕捞作业。同年,6月18日,向某军等人在连云港海域将捕获的10000余斤沙里钻、2000余斤鱿鱼出售给收鲜船,次日被海警抓获。经灌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王某程、向某军等人5-6个月拘役不等。

“现场庭审,这样的普法形式更加生动直观地让老百姓了解非法捕捞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观摩庭审现场后,市人民监督员周婷婷说。承办检察官王瑞涛现场以案释法,普及毛虾捕捞许可政策、非法捕捞将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危害。随后,主持人就“巡洋舰”微信小程序操作方法进行详细讲解。

随着一声“开捕”令下,37艘渔船扬帆起航,开启了为期30天的捕捞作业。“多少年了,终于不用担惊受怕的出海了,去年因为可以光明正大地捕捞毛虾,我这条船盈利可观,船上的十几个工人收入也大幅增加。”开捕仪式上,船老大陈鉴实谈到2020年的收成时乐得合不拢嘴。

校对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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