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市人社局:員工無理由拒做核酸檢測,企業可拒絕其上班

來源:深圳大件事

用人單位可以拒絕無正常理由拒不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勞動者上班嗎?深圳市人社局今日公佈有關疫情期間勞動關係的規定,用人單位如遇勞動者無正當理由拒不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應向勞動者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勞動者若堅持拒不配合,用人單位可拒絕其上班,勞動者停工期間視爲其個人原因導致,可作事假處理,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該期間工資。

勞動者因隔離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工資怎麼算?

面對疫情反覆,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今日公佈有關疫情期間勞動報酬、勞動合同等方面的問題。勞動者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工資怎麼算?按廣東省人社廳相關規定,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按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支付新冠肺炎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期間的工資報酬,應予支持。勞動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規定,導致被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勞動者請求該期間工資報酬的,不予支持。

用人單位可以拒絕不進行核酸檢測的勞動者上班嗎?

用人單位可以拒絕無正常理由拒不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勞動者上班嗎?根據深圳市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主動篩查的要求,深圳對全市市民(含戶籍人口、外來人口)開展大規模核酸檢測工作。用人單位如遇勞動者無正當理由拒不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應向勞動者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勞動者若堅持拒不配合,用人單位可拒絕其上班,勞動者停工期間視爲其個人原因導致,可作事假處理,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該期間工資。

疫情期間,勞動合同到期怎麼辦?

在職工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勞動者隔離治療期、醫學觀察期、隔離期或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這類人員包括,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被依法隔離者或來自疫情相對嚴重地區的勞動者。

受疫情影響企業與招用的勞動者不能依法及時訂立或續訂書面勞動合同,可通過協商合理順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對派遣勞動者,用工單位也不得因此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哪些情形下,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

對於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企業可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對依法實行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企業不得因此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受疫情影響,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可合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一是涉及運送防疫物資等與疫情防控密切相關的,勞動者無特殊情況不得拒絕。無正當理由拒絕的,用人單位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處理,屬於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二是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到原疫情嚴重地區但已被確定爲低風險地區工作、出差,勞動者無正常理由拒不服從,用人單位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處理;勞動者違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絕治療、醫學觀察、醫學檢查、隔離,影響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如出現拖欠剋扣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爲,任何組織或個人有權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網上舉報投訴平臺等渠道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者認爲用人單位侵害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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