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記者6月23日從多家券商獲悉,對於前期券商提交的文化建設自評報告,6月22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已告知各家初步評估結果,稱若有異議要提出;且券商可補充相關材料,截止日期爲6月24日。

有券商人士向記者表示,從初步評估結果來看,中國證券業協會對該公司基礎指標自評情況基本認可。受訪時,該公司仍在緊鑼密鼓準備材料,以爭取在文化建設領域更多加分項。

多家券商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在收到反饋初評結果的同時,還收到了《2020年度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評估複覈處理情況說明》(以下簡稱《複覈說明》)。有業內人士表示,《複覈說明》中,指標的相關要求比以前更具體了,有利於券商對照複覈,補充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複覈說明》也明確了有關“扶貧”、“抗疫”、“投資者教育”事項,在文化建設實踐評估中不再納入,主要因爲上述事項已納入到其他分類評價,避免重複評估。

據券商中國記者瞭解到,此前有部分券商在進行自評時曾提交過扶貧等相關材料。

初評結果已下發

6月初,中國證券業協會啓動2020年度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評估工作,自此一場轟轟烈烈的券商文化建設自評工作開啓。

據瞭解,文化建設評估指標分爲三個方面:

一是基礎評估指標,包括公司文化理念、制度建設、組織保障、文化宣導四項,基礎評估設定基準分爲6分;

二是加分事項,包括證券公司文化保障措施及建設成效、推動行業文化建設兩個方面;

三是扣分事項,未按時完成自評工作、未如實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未公示文化建設相關文件及年度報告、道德標兵推薦展示工作組組織不力、無故拒絕參與協會文化建設專項工作或薪酬激勵過於激進的,將扣分。

相關附件中提及評估指標包括25項基礎指標、12項加分項、6項扣分項。最終,文化實踐評估得分=基礎評估基準分-基礎評估扣分總分值+加分事項總分值-扣分事項總分值。

評估結果分爲A、B、C、D四類。A類代表文化建設水平在行業內最高,在業務開展中能夠踐行“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的核心價值觀,文化建設能較好地與公司治理、發展戰略、發展方式、行爲規範相融合。而D類則是不重視文化建設工作,券商文化建設工作存在重大問題或缺陷。

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券商應當根據《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評估自評工作底稿》開展自評工作,填寫工作底稿及工作底稿附表,按要求歸集相關證明材料,形成自評報告,在6月10日前完成自評工作。

券商中國記者從多家券商人士處瞭解到,6月22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已將初步評估結果反饋給券商。華南一家小型券商人士表示,“協會讓各家券商複覈,如果有異議的話要提出來。”

另一家券商人士也談到,6月22日已收到初評情況,“協會讓券商去補充材料,去證明是否有異議,相關材料要在24日提交給協會。”

一家中型券商人士談到,“從初評結果來看,協會對我們的自評基本上還是認可,但有些加分項被駁回了。我瞭解有些券商也有類似情況,很多加分項被駁回了。”

複覈說明進一步具化指標

根據券商中國記者獲悉,多家券商6月22日不僅收到初評反饋結果,還收到一份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複覈說明》。

《複覈說明》包含三大類型,即加分事項(文化建設保障措施及建設成效)、加分事項(推動行業文化建設)、扣分事項。

第一類加分事項(文化建設保障措施及建設成效),《複覈說明》主要針對8個指標明確了複覈情況以及對應的複覈處理措施。比如,對於“公司將文化建設納入章程,明確文化建設的目標、主體責任和相關要求等”指標,《說明》稱,章程中僅有“風險文化”“合規文化”的內容,那麼不加分。

在“公司明確由黨委書記或董事長擔任文化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指標中,如果領導小組負責人離職或退休未及時變更,也不加分。

針對“公司有專門的培訓學院或博士後工作站,培養專業人才”指標,《複覈說明》明確稱,複覈出現以下四類情形的不加分:即公司人力資源部培訓工作,非專設的培訓學院;牽頭或聯合大學、省內其他單位成立大學下設研究院、省屬資本市場學院;線上培訓和網絡培訓學校等非專門的培訓學院;設在集團的博士後工作站或博士後工作站設立後未招收人員。

對於“公司設立或聯合專門的機構或組織(如慈善基金會),持續開展社會公益活動”指標中,複覈情況屬於“僅向其他公益項目或疫情防控活動捐贈,未起到主導作用”,那麼不加分。但如果在有登記的基金會下成立子基金,通過子基金開展公益活動,可以加分。

第二類加分事項(推動行業文化建設)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

一是公司作爲牽頭單位或主要執筆人蔘與協會行業文化建設自律規則、規範等制定工作;

二是公司代表行業參與文化建設相關省部級以上課題研究、評選活動,並獲得三等獎(含)以上獎勵;

三是公司參加協會重點課題研究被推薦爲優秀研究課題的;

四是公司參與協會組織的文化建設培訓交流工作,提供師資、培訓課件、分享公司文化建設實踐經驗等。

《說明》明確稱,根據《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交流(2019-2020)》進行相應加分;《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交流(2019-2020)》分數與公司參與協會組織的文化建設培訓交流工作,提供師資、培訓課件、分享公司文化建設實踐經驗事項合併計算,合計分最高不超過0.25分。

第三類扣分事項,《說明》對6個指標也明確了複覈情況以及對應的複覈處理措施。

在“薪酬激勵過於激進,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明顯不合理”指標中,如果複覈情況屬於“高管薪酬漲幅高於淨利潤(或營業收入)增幅超過30%,未提供合理說明”,那麼扣1分。

此外,比如未按《關於啓動2020年度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評估工作的通知》時間要求報送評估材料;或是因公司治理、內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缺陷或違反廉潔從業相關規定受到處罰,未在自評中未如實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並基礎自評分爲滿分的,將扣0.5分。

前述中型券商人士告訴券商中國記者,“有些規則確實需要再細化,這個《複覈說明》可以幫助我們覈對能否達到加分項的具體要求。所以我們會對照這些細項,再去爭取一下加分項。”

當天,該公司已在圍繞《複覈說明》緊鑼密鼓準備材料,“我們還是希望能衝入A類。”該名人士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證券業協會還明確註明,扶貧、抗疫相關事項已納入社會責任分類評價,投資者教育相關事項也已納入證券公司分類評價相關指標。爲避免重複評估,上述事項在文化建設實踐評估中不再納入。

一家上市券商人士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該公司此前在自評時,已將扶貧、抗疫等內容作爲材料中的一部分提交上去,收到監管反饋後才瞭解到不算分。

時間緊、任務重、落實難

根據評估流程,券商在獲悉初步評估結果可進行申訴,接下來中國證券業協會組成評審專家小組研究處理評估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經專家小組評審後形成最終評估結果。

評估結果確定後,中國證券業協會通過會員管理信息系統告知公司,向證監會機構部報送並提出券商文化建設專項分類評價加分建議。

據瞭解,中國證券業協會將根據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評估結果,提出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評價企業文化建設情況專項加分建議。最終加分情況由證監會機構部決定。

回顧6月,多名券商人士表示,幾乎全身心撲在文化建設自評工作上,加班加點成爲常態。據瞭解,從6月1日啓動自評工作到6月10日遞交報告,券商準備時間有限,由於涉及大量資料整理,同時還需要其他部門協同,不少券商感到有壓力。在這過程中,有券商人士談到,既有焦慮時,也有困惑時。

內陸一家券商人士表示,由於牽頭部門的人員數量較少,在進行自評工作時持續加班,壓力比較大。

“對於文化建設這塊,我們先把基礎指標做到位,裏面提到的加分項比如建博士後工作站,我們未來會盡力往這方面靠攏,但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該名人士表示。

一家非上市券商人士談到,監管通過加強文化建設在行業樹立清風是好事情。但落實並不是易事,因爲不好量化,所以無論監管還是券商,都在共同探討如何落地。

他告訴券商中國記者,在整理材料時就面臨難題,比如有些內容容易出現交叉重複。其舉例稱,在文化理念、制度建設、組織保障、文化宣導四方面,實際上提供的材料可以進行相互印證。

該人士也談到評估規則出臺得比較着急,“如果這些評價體系早些時候發佈,比如有些榮譽獎項、博士後工作站、公益基金會等,有些券商是可以早做準備的,可以更有針對性地提升工作。”在他看來,今年行業在準備自評材料時,時間很緊張,大家手忙腳亂。

另外,這套評價體系“顆粒度”如何也並不清楚。有券商人士表示,由於不瞭解具體評估到什麼程度,爲了衝加分項,有些券商整理出大幾百頁材料,這導致一方面券商工作量大,另一方面也給協會評估人員帶來很大的壓力。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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