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報網訊(通訊員工萱融媒體記者許琴)6月24日,南京市快遞行業工會正式成立,隨後召開首屆職工代表大會,並簽訂《南京市快遞行業專項工資集體合同》。

來自南京市快遞行業協會的數據顯示,協會64家快遞企業,郵政快遞行業從業人員達3.2萬多人,其中快遞員數量總計14627人。以快遞員爲代表的新就業形態展現出蓬勃生命力的同時,部分勞動者合法權益受侵害的問題也無法迴避,比如不簽訂勞動合同、沒有保險等。

南報融媒體記者 姚強攝

在南京市快遞行業第一屆職工代表大會上,由南京市新興產業工會代表快遞行業職工與南京市快遞行業協會代表企業方,簽訂《南京市快遞行業專項工資集體合同》。

記者發現,《集體合同》對行業內不同工種崗位、不同工作形式的工資收入提出了行業指導水平線,具體爲:全日制計時工資制度,3500元/月。全日制計件工資制度,爲基本工資+計件提成,收入總額低於基本工資的按基本工資發放,快遞員,爲基本工資3500元/月;操作員,基本工資3500元/月;客服員,基本工資4000元/月;駕駛員,基本工資4000元/月。非全日制爲小時加計件工資制度,每小時不低於20元。

不僅如此,《集體合同》還對快遞從業人員的福利、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互助互濟保險等內容作了一定程度上的明確和規範。比如,企業應當結合實際建立福利制度,在國家傳統節日、職工生日等特定時點爲全日制職工發放福利品。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間,企業應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集體合同》還明確,企業應爲職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併爲“全日制快遞員”和“勞務派遣快遞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等商業保險,商業保險所需費用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非全日制快遞員”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企業應爲其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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