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這三位年輕女孩,都是二十出頭的花季年齡。本應歡歌笑語的她們,卻因涉嫌犯盜竊罪,成了犯罪嫌疑人。因一時貪念而犯錯,是這三名女孩的共同特點。現在,她們就要爲此付出代價。

犯罪嫌疑人劉某,盜竊次數最多,金額最少。劉某十餘次在自助超市故意漏掃貨品,共計三百餘元,最後一次盜竊被抓時,她偷拿的是一盒西紅柿。

同樣因爲盜竊被抓的陳某,今年21歲,是一名大三學生,她偷拿了室友的筆記本電腦。陳某稱,自己看到舍友的電腦在桌子上,人又不在就把電腦拿走想留爲自己使用。

室友報警後,迫於壓力,陳某承認了電腦是自己偷的。陳某的想法特別簡單:拿個電腦,不算大事,只要還回去了,就沒事。陳某還幼稚的通過微信,指揮室友去派出所銷案。其實,警方早已通過監控錄像鎖定了陳某。檢察官稱,她把電腦還回去只是一個退贓的過程,但是已經盜竊了。

另一名被告人劉某,在網約車上撿到一部手機,沒有還給失主,而是把手機給賣了,獲利3000餘元,她也因此而獲罪。

三名嫌疑人,都是年輕的女性,有的剛步入社會,有的還是在校學生,就因爲幾百元,幾千元,她們即將面臨刑事處罰。如果受到刑事處罰,就意味着她們將留下案底。本着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少捕慎訴的司法理念。朝陽檢察院召集公安機關辦案人員,人民監督員,政協委員,以及婦聯等相關人員召開聽證會, 對三人罪輕不起訴的決定進行聽證。

她們其中有在校生,還有剛剛步入社會的女性,而且均沒有犯罪記錄,都是因爲一些貪念實施了輕微的盜竊行爲,案發後也能夠有認罪悔罪的表現,獲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公安機關同意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經過一上午的聽證,檢察機關對三人做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官要求這三名女孩珍惜法律的從輕處理,從今以後以遵紀守法作爲做人做事的底線,絕不再越雷池一步,並且加強對法律知識,道德規範的學習和遵守。

公開聽證是檢察機關審查案件的一種重要方式,對於保證人民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具有重要作用。在召開公開聽證的過程當中,檢察機關會廣泛邀請案件的當事人,偵查機關代表等參與聽證活動,充分聽取各方的意見和建議。朝陽區檢察院在貫徹落實公開聽證的過程當中,充分地堅持應聽盡聽的聽證原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