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再现“退保黑产”案件,涉案金额超600万!“毒瘤”凶猛,险企如何参与“剜瘤行动”?

来源:保险文化

上海又一例“退保黑产”案件

冒充保险公司员工,采用“撬单”等方式,促成客户购买新的保单后,勾结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将保单挂在新业务员账号下,骗取保险公司对新业务员的津贴、奖励……

近日,上海又现“退保黑产”案件,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团伙中11名成员提起公诉。

调查发现,前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非法销售保单的“黑产”团伙,冒充保险公司业务员诱骗投保人退保后重新购买保单,并以此非法牟利。

截至目前,该团伙共涉案金额超600万元。

其实,这并不是上海第一次出现类似重大“退保黑产”案件了,2020年的“上海首例特大团伙性骗取保险公司佣金诈骗案”,可以说震惊了整个行业。

根据2021年3月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官微发布的《保险公司遭遇集中“退保”危机 背后却有一群人赚得盆满钵满》: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5人,后又追捕31人。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已有43名被告人获判。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从“风险提示”到“重锤打击”

据了解,近年来“退保黑产”愈演愈烈,尤为“凶猛”。当前退保黑产已形成通过恶意投诉实现“退保理财”“退旧换新”收取高额手续费牟利的一条产业链,并正从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延伸到车险领域。

监管从保险消费者的角度,不断发出风险提示。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包括银保监会在内,各地监管机构针对“代理退保”的相关风险提示超过50次。

2020年4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银保监提醒,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

2020年7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保险机构及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布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各地20多家保险行业协会也陆续发布提示。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指出,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并以消费者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甚至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实施“代理退保”,主要涉及人身保险和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

2021年3月16日消息,北京银保监局也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代理退保”新骗局,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最近,7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让行业为之一振。最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详细列明的十大整治重点中,第四条“防范欺诈风险,打击诈骗活动”,明确提出严厉打击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从监管部门的表态来看,也极具针对性:各保险机构要继续加大保险欺诈线索或证据的摸排和收集,进一步提高数据报送质量,严厉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业内人士认为,对退保黑产这一保险业肌体上的毒瘤,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下决心彻底剜除,绝不养痈遗患。

保险公司如何参与“剜瘤行动”

剜除保险行业的“退保黑产”毒瘤,不能仅仅依靠监管的风险提示和重锤打击,各家险企应该积极参与行动。

在“退保黑产”受害的远不止保险消费者,也包括保险公司,其中或可造成巨大的“声誉风险”。

在“上海首例特大团伙性保险佣金诈骗案”中,《检察建议书》指出:保险公司在保险营销的签订审核、流程管控上的漏洞,在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监督机制上的不足,客观上纵容了犯罪行为的深入和继续。加之保险佣金设置存在弊端,长期险的佣金都集中在前几年发放,造成了部分经纪人为了追求短期佣金利益不惜铤而走险。

而对于保险经纪公司,《检察建议书》则指出其在保险团队的引进和监督、业务员真实身份的审核等方面存在漏洞。

《检察建议书》还提出相关整改建议:

1. 制度优化、流程管控。制定覆盖退保全过程的制度和操作规范,完善退保程序。

2. 风险排查、强化内控。严格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完善保险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3. 人员培训、提升素养。加强销售人员培训,严格规范销售流程和销售行为。

4. 诚信守法、改善理念。减少误导,提倡诚信,充分告知投保人保险合同内容。

本次上海市静安区“退保黑产”案件,《检察建议书》则建议案发保险公司落实投保人信息管理、身份核实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身份、业绩审核;强化保险业务账号管理;规范投诉退保件处理;加大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力度。

同时,建议行业协会建立“保险黑产”黑名单制度,健全案件信息共享、风险提示机制,加大宣传教育,促进群防群治。

2020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给各保险企业三点提醒:

1.保险企业要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销售队伍管理,规范销售行为,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专业、安全的金融服务。

2.保险企业要严格监控退保流程的操作,筑牢针对“代理退保”骗局的防火墙。

3.保险企业要加强消费者风险提示和教育,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而近期银保监会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也指出,各银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等,要加强员工管理,抓好源头防控工作。不仅要对新招录员工的履历背景进行审查,还要依法合规建立从业人员异常行为排查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的问责和处罚力度。

总之,作为受害的一方,保险公司应该要真正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从制度优化、流程管控、风险排查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销售品质治理,强化合规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对外加强消费者风险提示和消保教育,不给退保黑产“钻空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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