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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基金報

原標題:交行男員工侵佔2099萬 收藏上千餘條絲巾被司法拍賣!愛馬仕、LV、古馳

見習記者 李雪瑩

近日,在阿里司法拍賣網進行競拍的一批古奇(GUCCI)、愛馬仕(HERMES)絲巾引發關注。根據競拍公告信息,這批古奇絲巾共96條,愛馬仕絲巾共148條,均曾爲海南海口市潘某德所有。

與此同時,潘某德名下還有大量迪奧(Dior)、LV、YSL等奢侈品牌絲巾、愛馬仕瓷器、香奈兒女裝、周大福珠寶等,參與網絡司法競拍。

據拍賣信息披露,潘某德共收藏女士絲巾1374餘條。這批絲巾從今年2月開始分批拍賣,並將持續到8月。

利用職務之便,套取金條回扣

潘某德爲何收藏了這麼多奢侈品絲巾?絲巾又爲何被司法拍賣?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揭曉了答案。

裁判文書網顯示,潘某德,男,85後,系交通銀行海南省分行(以下簡稱“交行海南分行”)個人金融部原市場推廣經理。2018年11月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刑事拘留。

2012年至2018年,潘某德負責管理黃金等貴金屬銷售。任職期間,潘某德多次利用職務之便,侵佔鉅額金條,並調低或調高黃金價格,以套取回購或低買高賣等方式從中獲利,侵佔資金2099餘萬元。

2015年到2016年,黃金珠寶公司給交行海南分行10公斤金條墊貨,潘某德利用職務之便,以不入金庫的方式將其據爲己有。隨後,潘某德先後6次讓黃金珠寶公司回購,並從中套取的回購款。

除了循環拿回購,潘某德還利用職務之變,以“低買高賣”、虛構訂單的方式從銀行黃金業務中套利。他先在銀行系統管理後臺調低貴金屬產品價格,然後以多個個人名義,在交行海南分行以調後的低價,向黃金珠寶公司、中鈔公司、工美公司、國金公司四家購買金條,製造虛假訂單。而事實上,潘某德僅向中鈔公司、黃金珠寶公司兩家發出購買訂單。

收到金條後,潘某德再讓中鈔公司、黃金珠寶公司回購,並將回購款轉入其控制的羅某及其本人名下的銀行賬戶。

一次獲利後,潘某德就更加囂張,先後15次以此種方式套利,共購買貴金屬856件。潘某德將套取的錢款,用於炒股、炒黃金期貨,或購買金銀紀念幣、工藝品、奢侈品及各類日常消費。

法院統計,潘某德購買金銀紀念幣、金銀工藝品、奢侈品及各類日常消費約1460萬元。不過,他炒股、炒期貨沒賺反虧:炒股虧損約600萬元,炒黃金期貨虧了40萬元。

爲填平銀行虧空

虛構訂單、高買低賣

爲了填平由此造成的交行海南分行財務虧空,潘某又利用職務之變,進行了“高買賤賣”的反向操作。他從貴金屬系統後臺調高貴金屬產品價格,以多人名義在交行海南分行先後8次以超高價購買貴金屬產品21件,然後再低價賤賣,由此填平賬面上的財務虧空。

“高買賤賣”反向操作的錢款從哪裏來?判決文書也進行了披露。潘某德向中鈔公司發出訂購70公斤金條的訂單,收到金條後再讓中鈔公司回購,並將回購款項轉入其控制的韋某名下銀行賬戶,以此進行高價貴買反向操作。

爲籌集資金填平銀行虧空,潘某德還虛構5筆向國金等公司的採購貴金屬產品的交易訂單,指令交通銀行三亞分行付款購買價值22件貴金屬產品,共計221萬元。爲了掩蓋罪行,潘某德還真的向三亞分行寄送一批與虛構訂單上類似的貴金屬產品。不過,這批貴金屬與訂單產品不符,且價值懸殊。經法院鑑定,三亞分行實際支付款金額221餘萬元,而實際收到的貴金屬產品價值僅爲112萬餘元。

2019年10月,海口市龍華區法院審理認爲,潘某德利用職務便利,侵佔資金2099餘萬元,數額巨大,已構成職務侵佔罪,鑑於潘某德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且其家屬退回部分贓款,依法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潘某德有期徒刑9年6個月。

此外,法院還查明,潘某德用贓款多次在一家網店購買各類絲巾用於收藏,價款達200多萬元。近期正在阿里司法拍賣網上參與競拍的絲巾,就是潘某德購來用於收藏的絲巾。除了絲巾,潘某德以贓款購得的工藝品、郵票、銀器、胸針、女包等也在阿里拍賣網競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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