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行長要覽

文|盆盆

這家政策性銀行正式迎來新行長!

7月26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湛東昇任職資格的批覆,湛東昇農發行副董事長、行長任職資格被覈准。

至此,農發行“一正四副”格局正式形成。四位副行長分別爲孫蘭生、徐一丁、趙鵬、張文才。

副董事長、行長資格被覈准

自從去年10月農發行行長錢文揮接替到齡退休的解學智升任農發行董事長後,其行長職位就一直空缺。如今,這一人選終於塵埃落定。

7月26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湛東昇任職資格的批覆,湛東昇農發行副董事長、行長任職資格被覈准。

早前,農發行已官宣湛東昇擔任該行黨委副書記,該行發佈公告稱:“5月24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召開幹部大會,中央組織部幹部四局有關負責同志出席會議並宣佈中央決定:湛東昇同志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黨委副書記。”

公開資料顯示,湛東昇1965年11月生人,西南農業大學農學學士,高級農經師,深耕農行十餘年,是名副其實從農行成長起來的金融人才。

從簡歷來看,湛東昇在農業領域入行甚早,早年曾任農業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經營管理總站農民負擔督查處處長,後轉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正處級祕書、農村組助理巡視員,2005年11月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村組巡視員。

2008年4月,湛東昇正式加入農行,擔任三農政策與規劃部副總經理;2009年7月任農行三農政策與規劃部總經理;2011年2月擔任農行辦公室主任;2014年5月任農行四川省分行行長;2019年2月起擔任農行副行長分管前臺業務,至今已兩年有餘。

在銀行與農業的結合方面,湛東昇在早年間便有了較爲開闊的視野。擔任農行三農政策與規劃部總經理期間,湛東昇曾發表《大型商業銀行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合作模式研究》等文章。文章指出,長遠來看,農業銀行應統籌考慮農村經濟金融發展形勢和自身發展水平、服務能力,科學制定“三農”業務發展規劃,明確短、中、長期服務覆蓋目標及實現目標的路徑和方法。尤其在服務數量衆多的農村小企業和農戶方面,應本着風險可控、量力而行的原則,設定一個可行的目標,並作出相應的體制機制、資源配置等安排,而不追求全面覆蓋。對於超出這個目標之外的,主要通過加強與其他機構,尤其是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合作,來共同提高“三農”金融服務。

頻收罰單,內控管理需跟上

從本身特點來看,政策性銀行與商業銀行有着明顯差異:政策性銀行不以營利爲目標,主要功能是爲國家重點建設和按照國家產業政策重點扶持的行業及區域的發展提供資金融通;

政策性銀行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衆存款,主要資金來源是政府提供的資本金、各種借入資金和發行政策性金融債券籌措的資金,其資金運用多爲長期貸款和資本貸款;

政策性銀行收入的存款也不作轉賬使用,貸款一般爲專款專用,不會直接轉化爲儲蓄存款和定期存款。

然而,儘管如此,身爲政策性銀行的農發行今年也成爲罰單“常客”,合規表現似乎比很多商業銀行還要差。光7月以來,農發行已經收到數張罰單。

7月23日,江蘇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南京市六合支行因貸前調查不盡職,被罰款人民幣30萬元。此外,竺照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南京市雨花區支行未執行受託支付規定負管理責任,被警告,並罰款人民幣5萬元。

7月12日,銀保監會網站披露信息顯示,農業發展銀行上海市分行因存違規行爲被罰150萬。根據披露信息,農業發展銀行上海分行存在兩項違規行爲,分別是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該分行部分糧食儲備貸款貸後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以及在2017年8月、12月,該行部分固定資產貸款變相用於支付土地出讓金。

7月9日,河南銀保監局商丘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商丘市分行因貸前調查未盡職、貸後管理不到位等違規被合計罰款100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處罰。

7月5日,中國銀保監會湖州監管分局發佈公告,披露了關於農業發展銀行湖州市分行因違法違規遭到處罰的信息。農業發展銀行湖州市分行因貸前調查審查未盡職,發放資本金未到位的項目貸款,被湖州監管分局罰款人民幣25萬元。

可見,湛東昇行長上任之後的首要任務還要再加上一項——加強內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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