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Qnews|律師解讀:吳亦凡若最終獲刑 將在中國國內服刑

7月31日,吳亦凡因涉嫌強姦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此前吳亦凡被舉報多次誘騙女生髮生關係。

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起淮表示,根據我國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有情節惡劣、強姦多人等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張起淮表示,他已經看了通報,在他看來,警方通報稱有網絡舉報吳亦凡“涉嫌與多名女性發生關係”,目前吳亦凡已經被刑事拘留,可以看到,警方在受案以後,經過進行初步偵查和調查,掌握了部分材料,認爲符合立案條件。後警方經過調查,認爲吳亦凡已經涉嫌強姦罪。刑事拘留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一種對人身的限制,本身是刑事案件前期的一種措施。根據他的經驗,一般情況下,警方只有在掌握了犯罪相關的線索纔會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張起淮稱,根據警方的通報,因爲涉及到多人,吳亦凡的性質比較嚴重,警方在偵查中應該投入不少人力。現在看,吳亦凡應該很快就會被提起逮捕,批准逮捕是檢察機關的職責。之後由檢察機進行審查起訴,如果檢方覺得證據方面材料不夠充分,可以退回補充偵查。張起淮表示,根據我國刑訴法規定,逮捕需要證據確鑿充分。警方在通報中也提到了吳亦凡的國籍信息,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爲他是加拿大公民而影響了對他的量刑或者案件的進程。像吳亦凡這種公衆人物,社會關注度非常高,他相信警方辦案一定會非常謹慎縝密,發佈消息也會非常審慎。這是對被害人的回應,也是對社會公衆關切的回應。

如果最終進入審判階段,吳亦凡被判處有期徒刑等,他將在中國服刑,服刑完之後將會被驅逐出境。“不管案發在國內的什麼地方,雖然他是加拿大國籍,但肯定要適用中國法律,要在中國服刑。”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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