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網信辦官網截圖。

彩雲網評特約評論員斯涵涵

近年來,隨着直播、短視頻平臺快速發展,一些未成年人加入了網上直播的隊伍,他們中有的玩網絡遊戲,有的表演才藝,有的和成年人出演情景劇,有的甚至靠賣乖扮醜吸引粉絲,其中一些人成了擁有粉絲超百萬的“網紅兒童”。

只要一部手機,就可以當上網絡主播,只要嘟個嘴賣點萌,就可以收到打賞,門檻如此之低,賺錢如此容易,吸引一些未成年人紛紛進入,未成年人直播、“網紅兒童”直播視頻比比皆是。

然而,從“全網最小媽媽”到“未成年人脫衣直播”,從“喫播小網紅”“佩琪”到宣稱能賺大錢的美顏小主播,一系列譁衆取寵的行爲日漸引發社會各界對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的擔憂。

“網紅兒童”存在多重危害:其一,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擔任主播上線直播或炒作“網紅兒童”,都屬於違法違規行爲。今年6月1日起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更是明確規定,“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爲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註冊服務”,可見以直播、視頻牟利的“網紅兒童”明顯違規。

其二,“網紅兒童”直播炫富拜金、奢靡享樂、流量當道、扮醜賣乖等現象,扭曲了真實生活,給觸網未成年人價值觀造成巨大沖擊。

其三,一些“網紅兒童”比成年人更具有“吸金”能力,一些家長把未成年人當成掙錢工具,過度透支他們的體力精力,或者泄露孩子的個人信息,甚至讓孩子幹違法的事情“博眼球”,給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大傷害。“網紅兒童”的危害不容小覷。

我們處於迅猛發展的網絡時代,網絡直播、短視頻方興未艾,未成年人作爲網絡社會的原住民,接觸網絡的機會往往更多、上網時間往往更早、更長。針對此類現象,中央網信辦近日啓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聚焦解決7類網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問題,其中第一項便是直播、短視頻平臺涉未成年人問題,旨在依法整治未成年人涉網亂象,爲未成年人營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網絡環境,此舉受到廣大網民的力挺。

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發育尚未成熟,缺乏是非辨析能力與自我保護能力,需要全社會予以其最大化保護。相關部門要強化監管,堅決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完善直播平臺的約束管理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低俗色情等現象。相關網絡平臺則須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覈等措施,確保主播註冊實名制落到實處,封禁未成年用戶的打賞功能,及時清理下架未成年人違規視頻,從而淨化網絡環境。而家長們也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育兒觀,切實履行好監護職責,提高法律意識、育兒水平,摒棄功利短視思維,陪伴孩子度過快樂、健康的童年時光。多管齊下,標本兼治,給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網絡侵害提供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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