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快評丨對涉疫詐騙必須“露頭就打”

2020年8月,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破獲一起在疫情期間以普通無紡布冒充熔噴布的合同詐騙案,涉案近2000萬元,抓獲黃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冒充“熔噴布”20餘噸,爲口罩生產企業和羣衆追贓挽損100餘萬元。近日,該起案件中逃匿境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夏某已落網,即將被引渡回國。(法治日報8月4日)

我們應該承認,在全國人民衆志成城與時間賽跑、與病魔抗爭的防控阻擊戰中,一些不法分子針對口罩等防護用品緊俏的現狀和廣大羣衆紛紛表達抗疫愛心的熱情,或謊稱可以代購醫用口罩等防護物資騙取人們的錢財,或冒充慈善機構設立賬號騙取人們的捐款,擾亂了抗擊疫情的公共秩序,挑戰了社會法治和道德底線。

從警方來說,要針對電信詐騙覆蓋面廣、隱祕性強,且花樣繁多的新特點,以“見招拆招”的思路不斷創新防範打擊新方式,特別是要強力推進和完善反詐騙中心建設,充分發揮反詐騙中心在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的主體作用,儘快構建起一張有效應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大網和以打開路、重拳出擊、境內境外兩個戰場同步實施的工作機制,並對偵破的涉疫詐騙案件從快從重處理。

從通信管理部門來說,必須嚴格依法落實手機用戶實名登記制度,並保護好消費者的個人信息。當發現有不法分子涉嫌實施詐騙時,在關停其號碼的同時向警方報案並配合警方追溯源頭,實施精準打擊;而作爲網絡運營商,除嚴格審查用戶註冊資格外,還要加強技術監管,對用戶發佈的信息予以審覈把關,如果發現不法分子通過網絡發佈詐騙信息,及時關停賬號並配合警方予以查處。

從廣大民衆來說,不論是購買防護用品還是表達愛心,都要認準正規渠道,妥善保管好個人身份證件、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切勿輕信個人的兜售行爲和要求提供銀行卡號、微信或支付寶支付賬號及密碼的募捐行爲,也不輕易去點擊不明短信和微信中的網頁鏈接。一旦感覺自己受騙或發現有不法分子假借抗擊疫情進行詐騙活動,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以避免給自己和他人造成損失。

眼下,集聚性疫情在全國範圍內出現了反彈,不少城市都提高了個別區域、小區的防控風險等級並採取了嚴格的防控措施。這嚴峻的防疫形勢下,只要全社會特別是警方都強化打擊涉疫詐騙“斬立決”的決心,從保護百姓切身利益的高度出發,真正建立起多部門合作、多地域協同、多警種聯動的打擊機制,就能迅速剷除涉疫的詐騙“毒瘤”,從而讓詐騙分子無處可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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