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鹊有巢,维鸠居之”

当“鸠占鹊巢”遇上民法典

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群喜鹊

生活在一个叫“喜鹊乐园”的小区里

定期给管理员猴子上缴野果

其中一只小雄鹊开始建巢

娶妻生子

不久后

神鹊侠侣带娃外出历练

不曾想回家后自家巢被鸠占了

这可怎么办

从鸠那里争回了自家鹊窝

鹊便想把房子改成旅馆

但楼下邻居不同意

旅馆还能建成吗?

建旅馆之事不了了之

鹊便想把房子留给儿子

但又想让妹妹在去世之前先住着

这种情况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鹊和妹妹签订了合同

又去森林管理处登了记

鹊放心地告诉妹妹

有了这些就可以在这个房子里养老了

安顿好这些,了无牵挂

神鹊侠侣夫妻又可以逍遥天地了

有道是

鸠占鹊巢一场空

重情守礼乐一生

内容来源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