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專網通信雷”引爆A股,*ST華訊稱星地通違反約定、宏達新材稱只是幫忙……

記者 | 郭淨淨

專網通信“連環雷”給A股上市公司帶來的重大損失風險,陰雲未散。

8月4日,遭問詢一週後,*ST華訊(000687.SZ)、宏達新材(002211.SZ)同日回應交易所關注函。

實控人公司與隋田力同一郵箱及手機號?宏達新材:只是幫忙,實控人和隋田力確實有業務往來

2021年7月17日,宏達新材披露《關於對2020年年報問詢函的回覆》顯示,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星地通”)、江蘇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江蘇星地通”)、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天通”)、新一代專網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新一代專網”)均爲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觀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觀峯”客戶,2020年形成的營業收入分別爲2464.65萬元、1810.97萬元、889.38萬元、845.26萬元(均未含稅)。

隨着專網通信“連環雷”蔓延,隋田力及其疑似關聯公司拖欠多家上市公司合同款並導致經營風險,而上海星地通、江蘇星地通、深圳天通均爲隋田力控股公司,隋田力長期供職於新一代專網。而根據查詢公開信息,宏達新材實際控制人楊鑫控制的寧波鴻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寧波鴻孜”)與隋田力控制的寧波星地通在工商註冊時使用了同一郵箱及手機號,且辦公地點處於同一棟樓。這與宏達新材此前所說兩者無關聯關係相矛盾。

對於交易所的質疑,宏達新材回應稱,經公司覈查,上海星地通、江蘇星地通、深圳天通、新一代專網四家公司系公司信息通訊設備業務涉及的合同訂單對應的主要客戶,雙方之間系正常業務往來關係,且與該四家公司交易額占上市公司總交易額較小,上市公司對該四家公司未形成利益傾斜,也不存在其他構成上市公司關聯法人的情況。

其中,寧波鴻孜設立時系經與寧波梅山保稅港區當地管理委員會招商部門溝通後,通過中介代辦註冊手續。關於寧波鴻孜與隋田力控股的寧波星地通在工商系統中顯示的同一郵箱及手機號,皆系寧波鴻孜財務人員所擁用。因寧波星地通成立前期,在寧波當地未聘請員工,且寧波鴻孜該員工對工商事務較爲熟悉,基於公司法人間的業務合作關係,寧波星地通請寧波鴻孜在當地代辦申報工商年報事宜。

寧波鴻孜領導楊鑫指派該員工協助辦理工商事務,由於申報工商年報需要提交手機驗證碼等信息,該員工留下了其個人的手機和郵箱,故而導致寧波鴻孜與寧波星地通在工商系統內留下同一郵箱及手機號。宏達新材稱,經覈查,該員工本人與寧波星地通不存在勞動合同或勞務關係,與隋田力沒有任何關聯關係。

關於寧波鴻孜與隋田力控股的寧波星地通辦公地點處於同一棟樓,寧波鴻孜稱據其所知,所有在梅山當地註冊的公司,註冊地址都是由梅山管委會統一提供,租賃合同由寧波梅山管委會統一提供,且多數公司通過代理代辦的方式進行註冊,因此很多註冊在梅山的公司註冊地皆在“梅山大道商務中心十一號辦公樓”。

宏達新材稱,楊鑫與隋田力系業務合作關係,隋田力控股並擔任法人的上海星地通、江蘇星地通與楊鑫控制的公司存在業務往來,系楊鑫控制公司上海鴻孜的供應商。相關方面不存在關聯關係,上海鴻孜和隋田力除上述業務往來外不存在關聯關係和其他利益往來。

楊鑫控制的寧波梅山保稅港區驥勤投資有限公司、寧波鴻孜就其與隋田力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往來一事回覆稱,與上海星地通、江蘇星地通、深圳天通、新一代專網等受隋田力控股或與隋田力存在關聯關係的公司間不存在關聯關係。其中,寧波驥勤與隋田力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往來;寧波鴻孜此前與上海星地通、江蘇星地通、新一代專網有業務合作,與隋田力除前述業務往來情況外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往來。

不過,宏達新材坦言,2019年年初,另有一家由隋田力控股的公司江蘇航天神禾科技有限公司,曾與其子公司上海觀峯發生生產組裝業務。據介紹,這個合同標的項目爲星狀網絡數據鏈通訊機生產組裝,涉及合同款1134萬元;宏達新材稱,該項目已執行完畢,款項也已結清。此外,公司再無與隋田力控股的公司發生業務。

宏達新材還介紹稱,上海觀峯主要產品爲無線圖像傳輸系統、特種通信系統等高科技系統的集成電路板。根據上海觀峯與上述4家客戶簽署的合同協議約定,由上海觀峯爲上述客戶進行通信電路板貼片加工業務。根據原材料來源分爲2種,即來料貼片加工和根據客戶技術要求自行採購原料貼片成品。合同約定來料貼片加工爲原料到齊加工完後根據客戶要求30日內發貨;自行採購原料並貼片成品的合同約定210天內完成。上述合同簽訂後均無預收款項,全部產品貨物由公司運送到客戶指定地點經客戶驗收合格後,公司憑雙方簽署《到貨驗收單》、貨物《收貨單》,並開具合同總金額相等的13%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客戶向公司支付相應的貨款。

2020年期末,上述業務均已執行完畢,最終收到合同貨款10,003.6萬元,尚有應收賬款560.87萬元未收回。2020年期末公司通過公開渠道查詢檢索沒有客觀證據表明存在重大回收風險,公司參考歷史信用損失經驗,結合當時狀況以及對未來經濟狀況的判斷,按照信用風險特徵(賬齡)組合確定的計提方法即1年內5%的比例在2020年期末計提上述應收賬款壞賬準備28.04萬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上述應收賬款餘額560.87萬元。

對於專網通信業務風險,宏達新材坦言,公司專網通訊業務(主要產品包括多網融合應急通信基站等)佔公司2020年度總營業收入53.26%,是公司整體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鴻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觀峯經營的專網通信業務存在部分合同執行異常以及部分應收賬款逾期及回收不確定的風險。

據其介紹,截至公告日,子公司專網通訊執行異常合同金額40085.76萬元,對應的存貨28902.05萬元,存貨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38.07%;公司關於專網通信產品應收賬款合計約12,116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5.96%。公司專網通訊業相關應收賬款形成於2020年9、11、12月,客戶均爲中大型國有企業,經公司通過公開渠道查詢檢索沒有直接證據表明其存在重大回收風險,公司按照信用風險特徵(賬齡)組合確定的計提方法於2020年末對上述應收賬款按1年內的計提標準(5%)計提減值準備,目前未有直接明確證據確定是否存在回收損失,出於謹慎性及風險預估考慮在2021年半年度對專網無線通信產品應收賬款再計提減值準備5%。

2021年8月2日,宏達新材收到了客戶保利民爆的《解除函》,要求解除公司與其之間《設備買賣合同》。宏達新材稱,經研究認爲相關合同系公司根據客戶保利民爆需求以銷定產,根據客戶需求向相關供應商採購原材料並生產形成庫存,且根據當前業務情況,未滿足合同中的約定解除理由,故宏達新材不同意解除相關合同,並認爲保利民爆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履行合同義務,後續公司也將採取各類合法手段維護上市公司的合法權益。

另需關注的是,上海鴻孜與杭州科立於2021年5月31日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杭州科立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受讓上海鴻孜所持有的12210萬股公司股份,轉讓價格爲6.96元/股,即轉讓總價爲85000萬元。宏達新材稱,上海鴻孜同意在股份轉讓框架協議的原有條件基礎上,增加承諾妥善解決公司專網通信業務執行異常可能給上市公司帶來的風險;但若該部分業務全部陷入停滯,應收賬款難以收回、存貨無法變現,前述股權轉讓或其中針對公司業務的部分條款無法順利執行,將對公司造成重大經營風險。

*ST華訊:上海星地通未按指令按時採購,違反了合同約定

*ST華訊截至2020年期末對上海星地通預付款餘額8885.39萬元,佔公司期末預付款項的84.69%對此,*ST華訊回覆交易所關注函稱,上述預付款業務爲公司子公司南京華訊開展的智能無線自組網數據通信系統業務。

據介紹,*ST華訊控股股東華訊科技早在2013年就與上海星地通建立合作關係並開展業務。2015年3月,華訊科技對南京華訊進行了資產和業務整合。華訊科技將其所持軍事通信配套業務相關的全部實物資產及負債經審計、評估後以增資方式注入南京華訊,另外將與軍事通信配套業務相關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軟件著作權合計19項無償轉讓給南京華訊。南京華訊同時將其軍事通信配套業務以外的其他資產剝離,並由華訊科技予以承接;整合後,南京華訊的主要業務爲智能無線自組網數據通信系統系列產品,包括智能自組網數據通信臺站、小型數據鏈終端、無線數據中心站、無線數據轉發站等。

針對所進行的專網通信業務具體流程,*ST華訊進一步指出,南京華訊從事的智能無線自組網數據通信系統業務屬於客戶定製化業務,採取“定製化開發+委託外協”的經營模式。爲確保相關產品質量及供給的穩定,南京華訊選擇合格廠商負責外協生產,上海星地通爲外協廠商之一。南京華訊根據富申實業公司等用戶所提需求自行完成產品設計、研發之後將設計方案、硬件規格、性能指標、自研軟件源碼及生產BOM清單(以上資料或配套軟件南京華訊擁有自研產權)等資料發送到外協產商(如上海星地通),委託其按要求進行外協加工。南京華訊派人對指定產品的生產過程進行監督。產品委外生產完成後,南京華訊至外協廠商如上海星地通現場進行採購驗收,驗收合格後,南京華訊業務部門聯繫下游客戶及最終用戶(如富申實業公司及軍代表)一起至外協廠商進行現場聯合驗收。

與客戶簽訂供貨合同生效後,基於大客戶信用,大客戶一般先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作爲預付款,剩餘尾款在收到全部貨物並驗收合格後支付。*ST華訊直言,南京華訊根據備貨計劃等按照上述外協生產流程安排外協產商進行生產。由於外協廠商外協生產用核心元器件(如主控芯片、Flash、內存芯片、RF芯片、高頻器件等)必須向指定品牌的供應商採購,因此留存給外協廠商利潤並不豐富。

據介紹,南京華訊涉及上海星地通外協生產的客戶有富申實業公司、中國天利航空科技實業公司、中國普天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中電科技(合肥)博微信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至2020年,公司自上海星地通採購金額分別爲:12292.65萬元、35716.62萬元、54601.24萬元、67413.65萬元、17355.36萬元、8842.68萬元;對應產品銷售收入確認的會計政策爲產品或服務提供完成並經客戶在交付清單上簽字後確認收入,2015年至2020年,對應產品實現銷售收入金額分別爲23398.38萬元、58330.01萬元、85844.75萬元、102275.32萬元、20807.73萬元、10169.47萬元。2021年以來,相關方無業務往來。

目前,*ST華訊2020年期末預付款對應南京華訊對上海星地通2019年4月及2020年4月一共4筆採購訂單,南京華訊累計預付金額1.25億元,在上述採購訂單的執行過程中,南京華訊發現上海星地通未按指令按時採購,違反了合同相關約定;同時南京華訊考慮自身資金情況及該採購對應的型號產品於2020年定型到期,因此南京華訊於2020年四季度開始與上海星地通協商取消上述4筆採購訂單,2021年6月南京華訊正式向上海星地通發函取消上述4筆採購訂單或合同。截至公告之日,*ST華訊已收回上述預付款中的0.42億元(其中0.06億元爲2021年收回),餘額爲0.83億元。

鑑於此,*ST華訊認爲,上述採購未形成存貨,未形成成品銷售,對應外協採購交易具有商業實質。南京華訊自2015年承接華訊科技軍事通信配套業務及華訊科技與上海星地通合作關係(華訊科技與上海星地通於2013年建立合作關係並開展業務)以來,與上海星地通開展的業務除上述4筆已取消訂單外,其他採購訂單均已執行完成,採購的產品均已實現銷售,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存貨中不存在對應產品。

截至2021年6月30日,*ST華訊對上海星地通預付款餘額爲8,285.40萬元,已按照賬齡分析法計提減值損失,計提金額爲509.16萬元。南京華訊已於2021年6月對上海星地通提起訴訟,已就上海星地通預付貨款、違約金及利息主張權利。同時,南京華訊已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請求對上海星地通的財產採取凍結、查封等保全措施。

此外,*ST華訊應收富申實業公司2021年期初餘額爲27274.17萬元,其中對應金額爲11860.90萬元的應收賬款南京華訊已質押給南京華訊貸款銀行浙商銀行等。另外,由於南京華訊未能向江蘇銀行履行償還銀行貸款的義務,法院已要求富申實業公司將對南京華訊的貨款11,824.93萬元直接支付給江蘇銀行(該部分貨款對應的2021年期初餘額爲10,642.43萬元)。2021年1月至6月富申實業公司已向南京華訊貸款銀行江蘇銀行指定賬戶分兩筆共支付4027.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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