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陈雅儒 通讯员 徐巧玲 王鑫涛

湖州安吉县法院8月16日向毁林后未履行补植义务的孙某某发出全国首份《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以司法强制力督促其在60日内履行义务。

2020年10月,孙某某为消除林木对茶叶生长等的影响,使用电钻对天子湖镇一处茶园的松树打眼并灌注农药,导致林木枯死。经勘查,孙某某毁坏松木8株,松木立木积蓄约3.1立方米。2021年5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孙某某补种树木16株并处毁坏林木价值754元的罚款,但孙某某一直未履行补植义务,县自规局向县法院申请《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法院裁定准许,责令孙某某60日内在毁林原地点,按县自规局出具的修复方案履行补植义务,培育成活率须达到85%以上。

据介绍,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是在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森林资源损害主体未全面履行义务,法院依据申请或职权,对资源损害主体作出的限时履行义务的司法强制命令,适用于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造成林木毁坏,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盗伐、滥伐林木等行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