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陳雅儒 通訊員 徐巧玲 王鑫濤

湖州安吉縣法院8月16日向毀林後未履行補植義務的孫某某發出全國首份《森林資源保護督促令》,以司法強制力督促其在60日內履行義務。

2020年10月,孫某某爲消除林木對茶葉生長等的影響,使用電鑽對天子湖鎮一處茶園的松樹打眼並灌注農藥,導致林木枯死。經勘查,孫某某毀壞松木8株,松木立木積蓄約3.1立方米。2021年5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孫某某補種樹木16株並處毀壞林木價值754元的罰款,但孫某某一直未履行補植義務,縣自規局向縣法院申請《森林資源保護督促令》,法院裁定準許,責令孫某某60日內在毀林原地點,按縣自規局出具的修復方案履行補植義務,培育成活率須達到85%以上。

據介紹,森林資源保護督促令是在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後,森林資源損害主體未全面履行義務,法院依據申請或職權,對資源損害主體作出的限時履行義務的司法強制命令,適用於進行開墾、採石、採砂、採土等造成林木毀壞,在幼林地砍柴、毀苗、放牧造成林木毀壞,盜伐、濫伐林木等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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