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峽新材回覆監管工作函:擔保合同公章系董事長趁管理人員不備私蓋

每經記者 趙李南       

近日,三峽新材(600293,SH;昨日收盤價4.37元)發佈公告回覆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投訴事項的監管工作函》。

在該公告中,針對三峽新材爲其實控人、董事長許錫忠簽訂了1.6億元借款連帶責任保證合同事宜,三峽新材表示,是此前許錫忠趁公章管理人員不備私蓋,三峽新材對該保證合同完全不知情,系許錫忠個人行爲。

值得注意的是,三峽新材實際控制人、董事長許錫忠已經在2020年11月因涉嫌騙取貸款罪被廣東省普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趁公章管理人員不備?

今年7月,三峽新材收到上交所下發的《投訴事項的監管工作函》,該函件顯示:“有投資者舉報稱,湖北三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曾於2018年爲實際控制人許錫忠1.6億元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但未披露相關事項。”

三峽新材表示:“經公司自查,公司管理層、董事會、股東大會沒有審議和同意公司爲許錫忠的債務提供擔保,也沒有簽署保證合同的記錄。”

三峽新材也向其實際控制人許錫忠覈實了相關情況。據三峽新材公告,上述1.6億元的借款擔保合同公章系許錫忠趁三峽新材公章管理人員不備私蓋。

三峽新材稱,2015~2017年,A股市場發生動盪,三峽新材股價一路下行。許錫忠及其控制公司對外質押的三峽新材股票於2017年已觸及“平倉線”,爲此四處籌措資金意圖渡過危機。

2018年3月28日,許錫忠與高燦烜簽訂《股票協議轉讓期權合同》。該合同要求三峽新材爲許錫忠提供擔保,但許錫忠和高燦烜都知道不可能得到三峽新材的擔保,三峽新材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不可能審議通過。後經雙方多次商量,最後商定以“抽屜協議”的方式處理。

“2018年5月,趁三峽新材派專人攜帶三峽新材印鑑到深圳、辦理下屬深圳市恆波商業連鎖有限公司的銀行貸款擔保手續之機,許錫忠趁三峽新材來人不備,在事先準備好的《保證合同》、董事會決議上蓋了三峽新材公章,並在董事會決議上仿簽了部分三峽新材董事的簽名。”三峽新材在公告中稱。

三峽新材表示,因爲雙方商定的是“抽屜協議”,所以高燦烜沒有就保證合同要求召開三峽新材股東大會,也沒有要求公告董事會決議,許錫忠也未將上述事項告知公司。雙方將上述保證合同、董事會決議存放於高燦烜的保險櫃,由許錫忠掌握保險櫃密碼。

實控人已被刑拘

2020年11月,三峽新材公告稱,其收到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許錫忠家屬的通知,許錫忠因其個人涉嫌騙取貸款罪,被廣東省普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1年底,許錫忠通過股權收購的方式成爲三峽新材實際控制人。據三峽新材公告,1966年許錫忠出生於廣東省潮陽市,1986年從商,1991年至2003年期間,先後擔任廣東省潮陽縣老五鄉服裝厂部門經理、普寧市豪門夜大酒樓總經理、深圳嘉鑫圳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

2014年5月,許錫忠被推選爲三峽新材董事長。

隨後,三峽新材在2015年初停牌長達4個月,復牌後的三峽新材漲勢如虹,迎來了11連板。最後,停牌的原因也揭曉,三峽新材策劃募資併購恆波股份100%股權,公司也因此由傳統的玻璃製造跨界到了移動互聯網終端業務。雖然三峽新材隨後的股價迎來了迅速下跌,但至2017年3月股價基本漲回到了原來的高位。

而敗局來得也頗爲迅速,許錫忠所質押的股票在2017年隨後的迅速下跌中臨近平倉,前述的擔保合同也是爲此。

2017年3月,也即在三峽新材股價最高點附近,華龍證券與許錫忠簽訂《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初始交易金額約14億元。隨後,由於市場下跌,許錫忠在2017年5月、11月追加了股票與保證金。但自2017年12月開始,許錫忠支付的利息就開始逾期。今年5月,三峽新材公告稱,許錫忠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的股票已被查封。

在8月16日晚的最新公告中,三峽新材披露稱,許錫忠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向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中止執行申請。

許錫忠認爲,如果現階段執行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損失金額將超過人民幣5億元,這些損失系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平倉約定和法院錯誤判決所致。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