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打擊亂私募、堅決出清僞私募”,私募股權基金行業迎強監管

雖然私募股權基金行業發展目前仍處於初期,但在多位業內人士眼中,監管改革其實已初見成效。

“支持真私募,打擊亂私募,堅決出清僞私募,推動形成良好市場秩序和行業生態。”

8月30日,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召開的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上做出如上表示。他認爲,私募股權基金應更加突出迴歸行業本源,堅守“真私募”定位。

易會滿表示,國內一些機構在發展中偏離了應有的定位,以私募之名變相發行公募產品,隨意設立資金池,違規變相吸儲、放貸,甚至擅自自融自用、侵佔挪用基金資產。行業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真私募與僞私募並存、優秀管理人與“僞”管理人並存、接受登記管理和市場無序生長並存等亂象,損害了行業形象聲譽,影響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這與行業高質量發展是背道而馳的。

截至今年7月底,我國私募基金管理資產規模接近20萬億元,其中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規模位居世界第二。

易會滿表示,證監會將堅守監管的主責主業,推動適時出臺私募基金條例,持續完善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推動發展各類機構投資者,不斷壯大資本市場長期投資力量,進一步改進監管服務,堅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與有關方面的信息共享和政策協同,主動與市場溝通交流,着力構建有利於基金業高質量發展的良好生態,爲行業機構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私募理財亂象多

針對私募股權行業緣何亂象頻發,以及其後續發展方向,多位業內人士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金融科技觀察員畢研廣對第一財經表示,當下私募基金確實有很多亂象存在。有的理財產品用“私募”的名義進行銷售,但實際上並非私募基金或者私募產品。

這樣的行爲讓投資者的認識非常模糊,有些投資者根本不清楚自己買了什麼。

其次,私募變相發行公募產品。合格投資者確認門檻降低,拆分銷售也是常態。很多的銷售平臺,採用“集合理財”、“FoF基金等形式”來吸引投資者投資私募產品。並且,有些地方性的金融交易所也成爲私募基金的拆分通道。

最後,違規變相吸儲、放貸甚至自融,在當下的資產端特別是房地產企業尤爲常見。從2018年開始,房地產的融資已經受限。部分地產企業爲了滿足自身的融資需求,通過私募基金產品進行融資。並且,融資形式爲“股權投資基金”。部分股權投資基金底層資產投資於地產項目的,已經出現了“清盤危機”和相關風險。

記者以“私募基金爆雷”作爲關鍵詞搜索發現,私募基金違法違規現象確實不在少數。僅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官微(下稱“官微”)就在近期披露了多傢俬募基金違法違規的現象。

官微顯示,6月10日,犯罪嫌疑人陸怡良、邵斌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一案。

陸怡良和邵斌原爲上海中投在線股份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離職後到深圳前海玉海樓生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擔任風險顧問。

深圳前海艾普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玉海樓生態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經國家金融部門許可的情況下,通過網站宣傳、派發宣傳單等方式公開宣傳併發行私募基金產品,共募集14337萬元,未兌付本金10800萬元。

官微顯示,8月4日,私募基金髮行公司深圳市巨星龍創業投資基金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巨星龍創投”)負責組織領導基金公司工作的邵良軍,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巨星龍創投先後發行巨星龍-娛人3號文化投資基金、巨星龍娛人5號文化投資基金、巨星龍-娛人恆天1號文化投資基金、巨星龍娛人6號文化投資基金、巨星龍-娛人恆天2號文化投資基金、娛人-巨星1號文化投資基金等多隻私募基金產品,並通過與高端會所交換客戶資源及“路演”等方式向不特定社會公衆發佈產品,承諾保本付息。

官微顯示,8月26日,小牛資本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先後通過小牛新財富、小牛基金銷售等公司名義對外發售私募基金產品。犯罪嫌疑人李先林、劉金科等人在彭鐵的授意指使下,組織私募基金銷售團隊向社會不特定羣衆銷售私募基金產品非法募集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金融融資部負責人張璇律師對第一財經表示,私募基金整體管理規模18萬億,增長速度很快,難免會存在管理產品運作不規範、以“私募”爲名實際設立資金池、借貸甚至挪用資金等違反監管規定情形,甚至因非法募集等而觸犯刑法。

因何而亂

張璇表示,監管部門始終在持續關注並對私募基金領域規範運作進行監管。近年來的監管力度逐步加大。早在此前出臺的資管新規以及2019年底出臺的私募基金備案須知等文件,明確對私募基金的募集、開放安排、投資方向、信息披露提出了更嚴格和清晰的要求。

除了規範性意見作爲綱領,也對基金管理人不定期予以抽查,包括現場抽查和自查申報相結合等方式。此外,也通過開通投資者賬戶的方式增強投資者監督權。這些舉措已經成爲基金監管的常態。

那麼,爲何有如此之多的綱領性文件,仍有一些機構在發展過程中偏離了應有的定位呢?

多位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這與行業發展階段仍處早期,以及法律法規的“監管錯位”有關。

玄甲金融CEO林佳義對第一財經表示,由於私募行業在國內過去近十年的發展中,尚處於早期發展階段,故而監管未成熟之前,有不少此類企業或事件,在過去數年也有過一些規模較大的企業爆雷、跑路或破產,小企業破產更是數不勝數。

德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郭衛鋒表示,這些私募基金亂象源自行業治理體系的缺失,現有法律法規不能完全適用私募基金行業。

郭衛鋒,目前行業監管的一大難點是缺少上位法。他建議,未來修訂《基金法》時,能夠增強法律包容性和適用性。

改革已見成效

雖然私募股權基金行業發展目前仍處於初期,但在多位業內人士眼中,監管改革其實已初見成效。

郭衛鋒表示,“私募亂象其實一直都是存在的,但隨着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之後,已有很大好轉,個人認爲已經風險可控。”

他認爲,總體來看,私募基金行業已經從“魚龍混雜、野蠻生長”走向了規範化、專業化發展的軌道。易主席講話釋放的信號是,行業亂象仍然存在,市場風險尚未出清,“強監管”思路可能仍會在一定時間內延續。

林佳義表示,易主席本次講話是相對客觀的,也是推動監管成熟化的一個發言,符合行業發展的進程。

私募排排網財富管理合夥人榮浩認爲,本次易主席講話釋放的信號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指導行業長期規範發展,做好做強,發揮私募應有的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

對於未來監管如何繼續整治私募股權行業,諸多業內人士也給出了自己的看法。

林佳義認爲,主要的有效動作可以從該行業參與的主體及環節上進行有效的體系化建設及引導,比如清理不規範企業,並落實相應違規懲戒措施;對參與行業的各個主體(企業、銷售、投資人等)進行相應環節的引導,降低各個環節的風險並提升成熟度;貫徹產品淨值化披露等。

榮浩認爲,接下來,監管層或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整治這些亂象:募集端對合格投資人的認定可能趨嚴,私募姓私,避免資金屬性和風險偏好不適合的散戶變相入場。對管理人投資範圍嚴格限制,避免“掛羊頭賣狗肉”;基金管理項目進程披露制,保持投資人和管理人信息對稱。對資金託管方要求會更嚴格,對資金劃撥把關嚴格,杜絕資金的超範圍投資和關聯交易等。

郭衛鋒認爲,行業監管部門應加快完善法律法規體系,落實“統一監管、功能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的原則;基金業協會應持續發揮規範、引導的自律管理作用,完善扶優限劣、分層分類的自律管理體系;託管機構、審計法律服務機構及市場評價機構應積極發揮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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